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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舒城县委 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发布时间:2018-09-18 09:08 信息来源:舒城县交通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一、政策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1.背景:“四好农村路”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提出、亲自推动的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四好农村路”发展,先后作出多次重要指示批示,为农村公路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2014年3月4日,习近平指出“农村公路建设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与优化村镇布局、农村经济发展和广大农民安全便捷出行相适应,要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逐步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交通瓶颈,为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提供更好的保障。”2017年12月,习近平对“四好农村路”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近年来“四好农村路”建设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带去了人气、财气,也为党在基层凝聚了民心。2017年,我县被授予“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荣誉称号,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我县“四好农村路”建设高水平、高质量发展,出台了该《意见》

2.依据:

(1)《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交公路发〔2015〕73号);

(2)《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17号);

(3)《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皖交规划〔2015〕94号)

(4)《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四好农村路”督导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皖交运〔2017〕79号)

(5)《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交运〔2017〕100号)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往我县的“四好农村路”建设存在“重建设、轻管养”现象,发展水平不均衡。《意见》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四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夯实了农村公路建管理、养护、运营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更好的调动地方、基层和群众的积极性,对持续改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条件,积极推动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提升我县“四好农村路”建设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是学习考察。分别到安吉、广德等地区学习借鉴,重点了解各个地区在管理、养护方面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结合我县实际,取长补短,力求《意见》贴合实际,针对性、可操作性强。

二是调研交流。深入到各个乡镇调研考察、座谈交流,了解各个乡镇的主要做法和实际困难、需求,征求意见建议,切实从实际出发,寻求“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发展路径。

三是征求意见。根据考察、调研掌握的情况,由县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形成《意见》初步内容,在征求发改、财政、公安、国土、农业、水利、环保、安监、扶贫、林业、旅游、工商等部门和单位意见之后,形成《意见》(送审稿)报县委常委会研究审议后通过。

四、工作目标

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重点任务,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奋力再造舒城新高地,冲刺全省第一方阵、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基础保障。

五、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要任务、措施要求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提出了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指导思想及发展思想,明确了新时期“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总体工作思路和努力方向。第二部分是目标任务,明确了到2020年“四好农村路”建设要实现的具体目标,对路网结构改善、管理体制健全、养护水平提升、公交物流通达率等重要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第三部分是主要任务,明确了“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具体工作内容。第四部分是措施要求,提出了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强化监督考核、强化宣传引导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六、创新举措

1.明确了“四好农村路”建设四个方面的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

2.建立了县、乡两级“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构建了上下一致的领导机构。

七、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舒城县“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交通、发改、财政、公安、国土、农业、水利、环保、安监、扶贫、林业、旅游、工商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统筹协调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及办公室。

2.强化资金保障。省、市级补助资金由省、市财政部门统筹安排,加大农村公路建设投入力度,将行使农村公路行政管理职能所需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四好农村路”资金管理制度,原则上实行财务公开、分级负责、分级监管、专款专用。

3.强化监督考核。每年由县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乡镇明确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实行目标考核,重点监督考核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效率、资金到位等情况,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县交通部门要加强对乡镇政府、村委会的督导,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组织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

4.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注重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农村公路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单位:舒城县交通运输局

解读人:邰绍应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4-862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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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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