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发改贸服 [2022]202号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千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资源和会保障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会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中国民用航空安徽安全管理局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