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民管函 (2023)5号
关于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的通知
市直各业务主管单位 (行业管理部门)、各县 (区)民政局、各行业协会商会:
为进一步巩固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和“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工作成果,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激发活力,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根据民政部《关于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的通知》 (民函 (2023) 25 号)和安徽省民政厅《关于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的通知》 (皖民管函 (2023) 6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市直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各县 (区) 民政局、各行业协会商会要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实施意见》(皖政办发(2020)19 号,以下简称 《实施意见》) 和 《通知》要求,重点围绕持续纠正违法违规收费、规范合法合理收费、帮助企业减负纾困、加大监管查处力度、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等五个方面,把违法违规收费与合法合理收费区分开来,该清理的坚决清理到位,该保留的给予积极支持,提高精准治理水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更好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助力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二、工作范围
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 (2023年4月1日至4月30日)各行业协会商会要重点围绕会费标准制定和修改程序、表决方式、基本服务项目设置、票据使用、收支管理等,对当年所有收费项目进行认真自查自纠,全面梳理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实现合法合理收费。要建立收费自查整改台账,确保所有自查发现的违规收费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二)重点检查和整改阶段 (2023年5月1日至9月15日)。市民政局将依照六安市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市发改、市经信、市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不低于 10%的比例对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进行抽查,并把在年度检查、审计抽查、日常监管以及自查自纠中发现问题的行业协会商会列入重点检查范围。要坚决履行好行业协会商会会费监管责任,着重检查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标准制定修改的程序和表决方式,收费管理制度制定执行情况。对在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全面整改,情节严重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宣传报送阶段(2023年9月16日至10月15日)各县 (区)民政局要及时汇总本级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工作情况。民政部门及业务主管单位 (行业管理部门)要大力宣传降低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效果明显的行业协会商会,尤其是帮助会员企业争取税费减退、社保费缓缴、房屋租金减免、稳岗支持、金融支持等方面有突出成效的先进典型。及时曝光顶风违法违规收费增加企业负担的负面典型。引导行业协会商会提升自律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者自身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大收费信息公开力度。
四、工作要求
(一) 提高思想认识。市直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各县 (区)民政局和各行业协会商会要高度重视和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工作,深刻认识治理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对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细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凝聚工作合力,推进标本兼治。
(二)强化主体责任。市直各业务主管单位 (行业管理部门)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所主管(含原主管、已脱钩)的市级行业协会商会 (参考名单见附件3),引导推动市级行业协会商会在加强学习的基础上,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清理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的重大意义,把收费自查作为清理整治乱收费的重要举措扎实深入推进,严格审核所主管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情况调查表,对违规开展的收费项目要立即责令停止并督导整改到位,确保取得实效。各行业协会商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主动整改。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进一步减免、降低、规范收费;精准有效反映行业诉求,争取帮扶政策措施;整合自身资源优势,打造品牌服务项目等,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营造社会氛围。市直各业务主管单位 (行业管理部门)、各县 (区)民政局和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政策宣讲。对违规收费主体综合运用信用惩戒、公开曝光、年检降档、评估降级等方式予以惩戒,营造有利于规范收费管理的社会环境。
(四)加强信息报送。市级行业协会商会于 4月30 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调查表报送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 (附件1)。各县(区)民政局分别于5月15日、10月15日前向市民政局报送“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2), 10月15日前报送书面总结报告 (包括相关部署、进展成效、典型案例、问题困难、意见建议),并提供 1-2 个已查处的可曝光案例。有关工作情况将纳入今年对各地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
附件:1.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情况调查
2.六安市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
3.六安市市级行业协会商会名单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