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交办[2022]16号
关于印发《六安市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交通运输企业纾困政策措施工作方案》
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市惠民公交公司:
现将《六安市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交通运输企业纾困政策措施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六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24日
六安市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交通运输企业纾困政策措施工作方案
为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交通运输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省、市制定的交通运输企业纾困政策落到实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及对策
(一)公路水路运输业纾困扶持措施
政策来源:《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皖发改服贸[2022]202号)
1.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出租车、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政策。
落实对策:(1)加强与税务部门、财政部门对接,促进该项优惠政策“免申即享”。(2)通过电话、微信群、QQ 群对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公共交通运输企业进行政策宣传。(3)根据“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协助六安汽运总公司按照客运收入,申报免征税额。
牵头责任部门:局综合运输科
配合责任部门:局财务审计科,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地方海事处、市城市客运管理中心、市交通运输财务管理中心,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市惠民公交公司,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2. 落实中央财政对符合要求的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补贴政策。
继续实施新增或更新使用新能源车辆的巡游出租汽车、城市公交车一次性运营补助政策。帮助城市公交企业积极申报相关补贴,按照政策规定及时拨付补贴资金。
落实对策:(1)积极对接省厅,密切关注认真研究中央和省优惠补贴政策出台及调整情况,协助企业尽快申报相关资金。(2)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对接财政部门,及时拨付资金。
牵头责任部门:局综合运输科
配合责任部门:局财务审计科,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城市客运管理中心、市交通运输财务管理中心,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市惠民公交公司,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3.继续执行河道船闻船舶过闸费下调10%政策。
落实对策: 摸清河道船闸数量和所属企业情况,督促按政策对过往船舶落实优惠。
牵头责任部门:局港航科
配合责任部门:市地方海事处,相关县区交通运输局
4.制定出台全省“十四五”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政策,做好全国综合货运枢纽、集疏运体系建设试点申报,支持公路、水运设施建设。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国家高速、重点航道综合客运枢纽等项目建设,及时申报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
落实对策:(1)商市财政局修订完善国省于线公路建设市县分担机制,积极推进综合运输枢纽项目前期工作,申报项目建设补助资金。(2)推进六安市汽运总公司客运总站基础设施及服务环境提升工程落实到位。(3)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对接财政部门,及时拨付资金。
牵头责任部门:局综合规划科
配合责任部门:局财务审计科、局综合运输科,市公路管理处、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地方海事处、市交通运输财务管理中心,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5.制定出台全省“十四五”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市利用中央油价补贴资金或统筹安排地方自有资金,用于存在困难的新能源出租车、城市公交运营等支出。
落实对策: (1)加强与财政部门对接,争取出台利用中央省补助资金或统筹地方自有资金,对新能源出租车、城市公交运营提供补贴或优惠政策。(2) 按照全省“十四五”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的要求,积极做好城区巡游出租车油补发放。
牵头责任部门:局综合运输科
配合责任部门:局财务审计科,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城市客运管理中心、市交通运输财务管理中心,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市惠民公交公司,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6.加强信息共享,发挥动态监控数据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符合道路水路运输企业特点的动产质押类贷款产品,盘活车辆、船舶等资产。鼓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对信用等级较高、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重的交通运输企业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梳理企业清单对接金融机构。
落实对策:(1)会同各县区交通局、局直相关单位梳理经营前景较好,暂时存在困难的交通运输企业,列出清单,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申报企业融资需求。(2) 配合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开展银企对接,为企业争取融资支持。
牵头责任部门:局综合运输科
配合责任部门:局财务审计科,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地方海事处、市城市客运管理中心、市交通运输财务管理中心,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二)金融支持企业纾困若干措施
政策来源: 六安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六安市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六安监管分局《关于印发金融助力打赢防疫抗疫遭遇战支持企业纾困若干措施的通知》( 六金 [2022]15号)
7.建立应急保供、交通运输等企业清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开展多种形式的银企对接活动,用好六安市中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搭建银企对接渠道。
落实对策:(1)对交通运输领域从事应急保供、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的企业,进行信贷需求摸底,根据需求列出企业清单(2)主动对接市金融监管局,摸底市各金融机构信贷支持政策汇总形成涉交通运输企业金融纾困政策清单。(3)积极配合开展银企对接,畅通运输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对接渠道,为企业咨询、办理信贷业务提供便利。(4) 协调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金融机构涉交通运输企业金融纾困政策清单在六安市中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挂网。
牵头责任部门:局综合运输科
配合责任部门:局财务审计科,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地方海事处、市城市客运管理中心、市交通运输财务管理中心,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8.对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鼓励金融机构通过调整付息还款方式、减费让利、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展期、适当宽限还款期等方式给予支持,不得出现行业性限贷、抽贷、断贷。特别是对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重的运输物流企业,引导金融机构主动跟进和有效满足融资需求,开辟“绿色通道”,优化信贷审批流程。
落实对策:(1)在各金融机构出台支持措施前,通过服务走访、执法检查、线上宣传等方式,对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加大现行金融政策宣传,防止企业因政策盲区而出现不应该的损失。(2)对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重的运输物流企业,因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摸清困难原因和融资需求,主动对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为企业融资开辟“绿色通道”,并跟进业务办理结果。
牵头责任部门:局综合运输科
配合责任部门:局财务审计科,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地方海事处、市城市客运管理中心、市交通运输财务管理中心,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9. 对出租车司机、货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主体,引导金融机构比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加大对其经营性贷款支持力度。特别是强化对货车司机群体的关怀和帮扶,对于因疫情影响偿还汽车贷款暂时存在困难的,鼓励银行机构视情合理给予延期、展期或续贷安排。灵活调整货车司机个人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落实对策:(1)加大对出租车司机、货车司机的帮助帮扶主动对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争取各金融机构对出租车司机和货车司机全面落实汽车、住房、信用贷款的延期、展期、续贷支持(2)通过官网等媒体平台向我市出租车司机、货车司机宣传银行机构对于汽车还贷、住房按揭等方面纾困政策措施。
牵头责任部门: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配合责任部门:局财务审计科、局综合运输科,市交通运输财务管理中心,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10.鼓励保险机构以优惠的费率为受疫情影响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责任险、环境污染责任险、团体人身保险等业务,适当扩大因疫情导致批零住餐企业营业中断损失保险的覆盖面。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出险理赔,开辟理赔绿色通道,快速理赔,应赔尽赔鼓励保险公司适当延长报停车辆商业保险延保时限。
落实对策:加强与银保监机构的对接,梳理各保险公司为受疫情影响企业办理相关保险业务(安全生产责任险、环境污染责任险、团体人身保险等 )的优惠方案,协商为受疫情影响的交通运输企业出台专门优惠政策或险种。咨询因疫情停驶车辆办理保险延保时限相关要求 (例如: 静态管理期间停运公交车是否符合 ),引导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企业办理延保业务。
牵头责任部门:局综合运输科
配合责任部门:局财务审计科,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交通运输财务管理中心,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市惠民公交公司,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三) 物流运输行业与抗疫保供重点企业纾困政策
政策来源:《六安市疫情防控期间物流运输行业与抗疫保供重点企业纾困政策》(六政办秘[2022]54 号),关于印发《六安市疫情防控期间物流运输行业与抗疫保供重点企业补贴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六交 [2022]24号)
11.给予运输生产物资驾驶员补贴。给予运输重点企业生产物资的驾驶员每人每天 300 元补贴; 给予执行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的驾驶员隔离期间每人每天 500 元误工补贴,车辆隔离停运期间每辆每天 500 元停运补贴。给予货运企业防疫补贴。给予承担重点企业生产物资运输的货运企业在员工核酸检测、防护设施采购等支出 3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给予应急保障驾驶员补贴。给予执行政府指令、运送隔离转运人员以及承担应急运输保障任务的驾驶员每人每天 300 元补贴: 给予执行隔离转运任务和应急保障任务的驾驶员隔离期间每人每天 500 元误工补贴给予抗疫保供重点企业防疫补贴。给予抗疫保供重点企业以及执行政府指令承担应急运输保障任务的企业在员工核酸检测、防护设施采购等支出 3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给子医疗废弃物运输处置企业防疫补贴。给予承担医疗机构、核酸检测点医疗废弃物以及定点医院、隔离点、封控区医疗废弃物和生活垃圾运输、处置的企业在员工核酸检测、防护设施采购等支出 3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 万元。
落实对策:(1)明确负责政策兑现的办理部门和办理人员(2)编制《公共政策目录清单》,明确政策兑现条件、兑现周期申报流程,办理人员及联系方式,及时解疑答惑,并帮助企业和从业人员申报兑现。(3)通过局“两微一端”、视频号等平台加强政策宣传,让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了解政策知晓政策、享受政策。
牵头责任部门: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配合责任部门:局财务审计科、局综合运输科,市城市客运管理中心、市交通运输财务管理中心,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市惠民公交公司,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职责担当,全力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二)强化协同配合。牵头部门要切实担负责任,责任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牵头部门沟通协调,共同形成合力推进工作。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牵头部门要主动担当,会同责任部门,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政策落实跟踪分析,梳理工作成效、存在困难问题、有关工作安排和建议等,形成月度总结材料,于每月底送局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