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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舒城县营运车辆管理不规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7 17:09 信息来源:舒城县交通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交〔202361

 
关于印发

《舒城县营运车辆管理不规范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道路运输企业:

    现将《舒城县营运车辆管理不规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31227

 

 

 


舒城县营运车辆管理不规范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办《关于开展民生领域问题“小切口”专项整治的通知》(六办明电〔2023104号)要求,为切实解决营运车辆管理不规范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打造公平竞争、安全有序、和谐稳定的道路运输市场环境。根据我局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注重长效”的原则,努力实现“服务得到进一步改进、秩序得到进一步改善、形象得到进一步改观”的目标,促进我市道路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确保营运车辆规范运营,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工作落地落实,不断提高道路运输服务质量。

二、整治重点

    (一)客运车辆整治重点。车辆未取得许可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班车、包车、旅游客运经营行为;班车不按许可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站外揽客;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在旅客运输途中倒客、甩客、宰客;开展定制客运未按照规定备案、超出班车客运经营者许可范围开展定制客运、定制客运经营者线下违规揽客;严查“三超一疲劳”交通违法行为。

    ()巡游出租车整治重点。出租车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不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违规收费;在火车站、客运站等重要场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

()网络预约出租车整治重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超区域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不通过网络平台接单线下揽客,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在人群出行密集的重要交通节点喊客扰乱城市运营秩序和交通运行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

()公交车整治重点。公交车不进港湾、到站不停、斑马线不礼让行人、服务态度不好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任务

()摸排一批重点线索。畅通投诉举报快速反应机制结合部省共建综合执法服务平台分析研判数据、外省抄告信息和群众投诉举报信息,全面摸排重点违法线索,掌握涉嫌非法违规车辆运行规律,形成整治台账、对账销号。

牵头单位:局综合运输股

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各交通综合服务所 各公交公司

()组织一次突击稽查。针对摸排线索,组织交通执法人员,采取明查暗访、平台布控查处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集中清理打击一批长期逃避日常执法监管的营运车辆。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配合单位:局综合运输股 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各交通综合服务所

()开展一轮联合执法。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主动加强协同联动,强化重点时段、重点区域执法监管,形成高压态势,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配合单位:局综合运输股 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各交通综合服务所

()开展一次专项督导。县交通局成立专项督导检查小组,按照监督执法与促进执法相结合、纠正错误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原则,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督促指导一线执法队伍落实执法监管责任。局将适时派出专项督导组,对区域内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暗访督导。

牵头单位:局综合运输股

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建立一套长效机制。加强与公安、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调,积极构建多方参与的协同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联合会商、联合约谈、执法协作、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配合单位:局综合运输股 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各交通综合服务所

四、工作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从2023 1211日开始至2024 131日结束,共分3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3 12 11 日至2023 12 21 )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责任人,采取召开推进会、专题会等方式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传达到一线执法人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集中治理阶段(20231222日至20241 15)各责任单位要围绕整治重点,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长期存在的乱点乱象,精心组织、集中攻坚做到“处罚一批、打击一批、曝光一批、震慑一片”,确保营运车辆管理规范有序,依法依规营运。

()总结提升阶段(2024116日至2024131)各责任单位要对营运车辆管理不规范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及经验做法归类汇总,建立完善营运车辆监管治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强化组织领导。县交通局成立全县营运车辆管理不规范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成员胡贤仑担任,副组长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各交通综合服务所主要负责人担任,局综合运输股、局行政审批服务股、局应急中心、局政策法规股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运输股,负责专项整治具体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局统一部署,强化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有效开展,按时完成各项整治工作任务。专项整治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形成综合性专项整治总结报告报局党组。

()加强信用监管。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信用评价及时汇总违法违规信息,抄告相关职能部门,在行政许可审批、日常监管工作过程中将违法违规信息作为道路客运企业年度审核、等级评定、质量信誉考核和驾驶员诚信考核的重要依据,督促道路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严格规范执法。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各项要求,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执法中存在的该查的不查、该处罚的不处罚、该扣押车辆的私自放行等失职渎职问题,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领导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加强信息报送。营运车辆管理不规范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局综合运输股和道路中心要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相关信息对接及信息上报工作,并于 12 19 日前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总结材料于2024126日上报。

局综合运输股联系人:叶枫林  联系电话:18326271898,邮箱:7132270@qq.com

县道路中心联系人: 束庆海  联系电话: 13865454422,邮箱:72736754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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