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取消、下放、承接、转变管理方式调整表(2023年度)

发布时间:2024-03-19 15:28 信息来源:舒城县交通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调整方式 调整原因
1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实施依据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修改
2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外) 行政许可 实施依据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修改
3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实施依据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修改
4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实施依据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修改
5 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行政许可 实施依据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修改
6 对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等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调整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修改
7 对擅自从事港口经营等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调整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修改
  对擅自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调整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修改
8 对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携带符合法定要求的证书、文书以及有关航行资料等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规范事项名称 原名称:对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携带符合法定要求的文书以及有关航行资料等行为的处罚
9 对不按照规定的培训大纲和要求进行培训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规范事项名称 原名称:对不按照规定的培训大纲和要求进行培训行为的处罚
10 对出租、出借、倒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或者伪造、变造、涂改《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的行政许可证件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规范事项名称 原名称:出租、出借、倒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转让,或者伪造、变造、涂改《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的行政许可证件行为的处罚
11 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等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调整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修改
12 对未取得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人员擅自从事船舶航行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修改
13 对船舶超过标准向内河水域排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等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修改
14 对船舶未按规定如实记录油类作业、散装有毒液体物质作业、垃圾收集处理情况等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修改
15 对港口、码头、装卸站以及从事船舶修造、打捞等作业活动的单位船舶未按规定配备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和器材等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修改
16 对从事可能造成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等作业活动的单位,未组织本单位相关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等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修改
17 对船舶未遵守特殊保护水域有关防污染的规定、标准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修改
18 对船舶违反规定载运污染危害性质不明的货物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修改
19 对船舶发生污染事故,未按规定报告或者未按规定提交《船舶污染事故报告书》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修改
20 对船舶进出港口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的处罚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修改
21 对托运人提供的验证重量与实际重量的误差超过5%或者1吨等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修改
22 对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调整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修改
23 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未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经费导致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调整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修改
24 对危险货物港口作业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等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实施依据调整      2.新增子项:(1)对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或者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的处罚  (2)对进行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处罚      1.《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修改      2.根据省指导目录
25 对未对铺设的危险货物管道设置明显的标志,或者未对危险货物管道定期检查、检测等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调整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修改
26 对未在取得从业资格的装卸管理人员现场指挥或者监控下进行作业等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调整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修改
27 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未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落实情况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等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调整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修改
28 对两个以上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的处罚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调整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修改
29 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处罚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调整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修改
30 对装卸国家禁止通过该港口水域水路运输的危险货物等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实施依据调整      2.新增子项: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未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送备案的处罚 1.《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修改      2.根据省指导目录
31 对未按规定向港口经营人提供所托运的危险货物有关资料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调整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修改
32 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拒绝、阻碍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检查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调整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修改
33 对建设单位、主办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未按照规定采取设置标志、显示信号等措施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规范事项名称 原名称:对建设单位、主办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未按照规定采取设置标志、显示信号等措施的行为的处罚
34 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等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修改
35 对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许可证件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修改
36 对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许可证件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修改
37 对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违反规定允许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以及超载车辆、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道路运输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等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修改
38 对道路货物运输站(场)因配载造成道路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调整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修改
39 对未按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调整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修改
40 对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的处罚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调整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修改
41 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强行招揽货物的或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调整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修改
42 对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调整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修改
43 对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等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调整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修改
44 对网约车驾驶员未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等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调整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修改
45 对网络平台发布的提供服务班车客运经营者与实际提供服务班车客运经营者不一致等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调整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修改
46 对拒绝海事管理机构进行有关船舶噪声污染环境的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
47 对在城市市区的内河航道航行时未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
48 对码头、装卸站对未按照规定送交船舶污染物的船舶安排装卸作业,或者拒绝接收船舶污染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调整 《安徽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修改
49 对具备岸电供应条件的码头、装卸站、水上服务区拒绝向具备岸电使用条件的船舶提供岸电的处罚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调整 《安徽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修改
50 客运站客运发车时间安排纠纷裁决 行政裁决 实施依据调整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修改
51 客运站(场)站级核定 行政确认 实施依据调整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修改
52 道路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设立分公司备案 其他权力 实施依据调整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修改
53 道路货运代理(代办)备案 其他权力 实施依据调整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修改
54 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及审验 其他权力 实施依据调整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修改
55 道路客运班线起讫地客运站点、途径路线备案 其他权力 实施依据调整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修改
56 班车客运定制服务备案 其他权力 实施依据调整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修改
57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备案 其他权力 实施依据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修改
58 对职责范围内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开设或者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三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
59 对职责范围内分包单位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等四类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
60 对职责范围内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等三种情形的处罚 行政处罚 新增 根据省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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