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成聪:
本局于 2024 年12月10日对你(蓝皖NTW635小型轿 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一案下达了《.催告书》(皖六舒交催(2024)1000019号),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请你于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文书,超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舒城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大队案件处理中心(舒城县城关镇春秋南路)
联系电话:0564-2783596
舒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