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行政处罚案件12月(9-11日)

发布时间:2025-12-12 10:01 信息来源:舒城县交通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序号 处理时间 车牌号码 行政相对人
(企业或个人全称)
货物  名称 轴数 总质量(吨) 超限   吨位(吨) 超限率 卸载   吨位(吨) 罚款   金额(元) 执法卷宗号 案由 立案依据 处罚依据 备注
1 12月9日 绿皖ND70991 程X伍 / / / / / / 3000 皖六舒交罚〔2025〕1000372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2 12月9日 绿皖ND70991 程X伍 / / / / / / 200 皖六舒交简罚〔2025〕1000373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3 12月9日 / 石X傲 / / / / / / 0 皖六舒交罚〔2025〕1000374 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 轻微免罚
4 12月9日 绿皖ND70882 胡X来 / / / / / / 3000 皖六舒交罚〔2025〕1000375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5 12月10日 绿皖NDE6628 叶X发 / / / / / / 3000 皖六舒交罚〔2025〕1000376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6 12月10日 绿皖NDC2726 钟X川 / / / / / / 3000 皖六舒交罚〔2025〕1000377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7 12月11日 / 安徽XXXX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 / / / / 10000 皖六舒交罚〔2025〕1000379 货运源头单位超限超载装载货物 《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八条第(一)项 《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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