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为全面深入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要求,紧紧把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以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廉洁政府、高效政府,优化交通运输发展环境,坚持与时倶进,开拓创新,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我局法治建设工作作出如下报告:
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属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组,全面负责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局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具体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落实。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部门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领导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涉及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工作,须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二)规范性文件管理情况
我局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做到应审尽审。对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经由局政策法规股联合单位法律顾问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
(三)依法决策情况
重大行政决策经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对政府投资类工程项目,先由局党组会研究申报立项,确定投资规模,经过基本工程建设程序后依法实施。畅通沟通渠道,我局建设了网站、开通了微博、微信公众号,按要求对决策方案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及时收集意见,研判分析,及时反馈。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为了提高全体干部和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我局每年均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建立了每周的例会制度和每月一次的党总支大会制度,把法律法规学习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每年均选派执法业务骨干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法治培训,严格落实县委组织部要求的公务员线上学习活动要求,做到参学率100%,合格率100%。通过不断加强学习,全体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情况
(一)总体目标
为着力解决我县以前交通运输行业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政事不分、机构重叠、职能交叉和多头多层重复执法等问题,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监管有力、服务优质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组建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提供坚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到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以强烈的政治担当确保改革行稳致远、善作善成。
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科学界定执法职能,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推动行政执法队伍综合设置,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种类,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减少执法层级,推动执法力量下沉,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坚持全面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权,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坚持统筹配套协调。加强改革政策措施的配套衔接,将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等统筹谋划,联动推进, 使各项改革配套衔接、互相促进,增强改革总体效应。
坚持注重工作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顶层设计和实践探索相结合,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三)主要任务
1、明确执法层级和职责
强化舒城县交通运输局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职责,统筹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履行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县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积极参加“合六铜宜”四市联合治理超限超载行动,不定期联合交警在城区开展整治乱停乱放行为,节假日期间在丰乐河和万佛湖码头维持交通秩序。截今为止,全局共计处罚各类违法行为382件(其中轻微免罚158件,承诺轻罚15件),行政强制案件44件,交通执法大队开展执法回访44家次(其中重点回复9家次,一般回访32家次)。共办理许可事项171件(其中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125件,公路涉路许可20件;道路客货运企业注销13件;超限运输13件)。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舒城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是在将原有的交通运输系统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整合,形成以舒城县交通运输局名义实行统一执法,实行“局队合一”体制的一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我局把好执法人员准入关。严禁将不具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划入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严禁挤占、挪用本应用于公益服务的事业编制,行政执法队伍不同性质编制及人员身份维持现状,待中央统一明确政策后逐步加以规范。严格规范人事编制管理,严禁借队伍整合组建之际转干部身份。按照“谁聘用谁清理”的原则,全面清理规范临时人员和编外聘用人员,严禁使用辅助人员执法。加强执法人员教育管理,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定期开展执法岗位练兵活动,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加强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教育,树立执法为民、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杜绝粗暴执法和选择性执法,塑造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新形象。
三、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
一是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办公场所设立公示栏,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结果等内容进行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执法中,配齐执法装备,做到全过程视频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重大处罚决定作出前必须经过法制审核。二是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通过部省共建的执法公开运行系统进行处罚。三是做到程序与实体并重。严格遵守取证规则,每份卷宗至少有两份相互印证的证据,履行告知义务,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四是注重执法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执法主体适当,违法主体认定准确,适用法律正确,法律法规的引用准确完整。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权标准,对不适用一般标准的行政处罚案件,案卷中均有案件处理审批领导小组的集体讨论记录,行政处罚公正合法适当;五是严格实行查处分离和执行罚缴分离制度。案卷归档及时完整,一案一卷,装订规范。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交通运输执法工作实践,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奉献交通力量!
舒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15日
皖公网安备 341523020000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