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是隶属县农业农村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政策任务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及农村“三变”改革。
(二)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农村承包合同权证的管理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仲裁;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耕地使用权的流转工作。
(三)负责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审批、监督、管理等事务性工作;处理涉及农民负担问题的信访案件。
(四)负责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指导和监督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指导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
(五)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六)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建设, 负责申报农业国家、省、市、县级示范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并争取有关项目、资金支持。
(七)开展农村经济收支的预测、分析和统计,对农民收入与负担情况进行监测。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政策与改革股。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承担“三权”分置改革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指导宅基地合理布局及用地标准,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二)农经综合管理股。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耕地使用权的流转工作。负责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审批、监督、管理工作;处理涉及农民负担问题的信访案件。具体负责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审计监督、会计培训工作;指导和监督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指导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三)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建设;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负责申报农业国家、省、市、县级示范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并争取有关项目、资金支持。开展农村经济收支的预测、分析和统计,承担全县农民收入与负担情况的监测。
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事业编制9名。设站长1名(副科级),副站长2名(股级);内设机构股级职数3名。
站 长:李家香
副站长:刘友润 余晶晶
工作人员:孙礼荣 张丽丽 江龙 胡胜
办公地点:桃溪路与古城北路交叉口东舒城县农业农村局一楼平房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公电话:0564-8628516/862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