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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农业农村局内设部门情况

发布时间:2024-01-12 10:41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 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城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六办【2019】 8 号)和《中共舒城县委、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舒城县机构 改革的实施意见》(舒发【2019】6 号)和《中共舒城县委、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舒城县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办【2019】41号)规定,县农业农村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协助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文 印、档案、保密、政务公开工作;拟定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 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卫生健康工作、信访维稳、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 委员的议案、提案办理;负责党建、宣传工作;负责机关集 中学习和重要会议的组织、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效能绩效 考核工作;负责机关来人接待、车辆管理、后勤保障。承担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处置。研究拟订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 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乡镇农业 综合服务中心业务管理等工作。 

     (二)人事股。承办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作,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组织农业专业技术人员 的继续教育,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农民技术培 训;参与农村劳动力监测工作;承办农村老农民技术员身份、 工龄认定及每年发放补助人员的资格认定工作。负责纪检监 察、老干部工作。 

     (三)计划财务股。编制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年度预算及 年终决算;承办政府采购计划编制和实施;负责工资发放和 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等的办 理及财务报表、统计年报等工作;负责财政专项资金与项目 资金的拨付和监督管理;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工作,并适时实 施财务审计;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办理经济案件。提出扶持农 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税收、信贷和保险等有关政策建议; 监督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与收益。负责组织 农业各产业的项目编制和申报、立项、管理工作,以及在建 项目的监督管理、总结和验收等工作。 

     (四)农业产业化指导办公室。负责落实全县农业产业化工作。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 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 

     (五)行政审批服务股(政策法规股)。负责县农业行政 审批、许可、备案等事项;组织起草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地方 规范性文件,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协调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承担农业法制宣传、行政复议 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农资市场质量综合整治的组织协调等 工作。牵头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放管服”改革和有关清单制 度工作。 

     (六)种植业股(农田建设管理股)。负责农情统计,掌 握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运行态势,提出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生 产实施意见;检查、督促、指导种植业(包括茶叶)适用技 术和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制定并组织实施各项生产技术措施。 组织实施有关惠农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发展 蔬菜工程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县粮、油、茶、蔬、果、 药材等农产品的生产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年度计划,并负 责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种植业的生产指导、宣传、培训和信 息服务等工作。负责农业减灾防灾工作。提出农田建设项目 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 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 利建设项目管理等工作。 

    (七)农经站。负责农民负担审批、监督、管 理工作。处理涉及农民负担问题的信访案件。深化农村经济 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村土 地承包合同管理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仲裁;指 导乡镇、村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合同规范和鉴证工作。 具体负责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指导和监督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做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新型农民经营主体 的指导服务工作。负责申报农业国家、省、市、县级示范合 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并争取有关项目、资金支持。负责国家 农业和农村经济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调研;定期开展农 村经济形势的预测、分析和统计;抓好农户收入调查及农经 年报等工作。 

    (八)农机股。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 农业机械化生产,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监督管理农机作业质 量、维修质量。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推广应用,指导 监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农机化项目实施。负责农机化 统计等工作。  

    (九)养殖业股。拟订畜牧业、渔业发展的政策、规划、 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规模饲 养;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饲料资源;承担畜禽遗传资源、 牧草种子、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有关监管工作;负责 动物防疫、检疫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监测疫情并组织扑灭; 负责兽医医改、兽医器械、兽用生物制品、兽医实验室生物 安全监管;负责畜牧业经济统计工作。承办农村老兽医身份、 工龄认定及每年发放补助人员的资格认定等工作。指导渔业 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规模饲养;组织实施渔业资源的保 护工作;承担渔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有关监管工作;负 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负责渔业经济统计等工作。 

     (十)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 革及相关体系建设,负责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 推广工作。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 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 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 设。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 产、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监督管理农 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工作。 

     (十一)农产品质量安全办公室。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 监管工作,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政策措施和体系建设 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地方农业生产技术标准并指导实 施;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组织协调农业投入品质 量监管工作;依法指导农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指导农产品质 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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