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政务公开与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9-09-30 08:35 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2019年,舒城县农业农村局严格贯彻执行《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全县政务公开目标任务责任清单的通知》(舒政办明电〔2019〕28号)文件要求,认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按照《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务公开与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舒政办明电〔2019〕33号)文件要求,我单位认真梳理,规范操作政务公开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局长负总责,副局长亲自抓政务公开,并明确专人担任业务经办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办公室主任为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员,负责信息审核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根据人事变动,调整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受影响。

二、健全制度建设

我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修订版),为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增强行政透明度,畅通与服务对象的沟通渠道,保障服务对象的知情权,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主动公开了12项制度建设,包括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政策解读制度、舆情回应制度、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发布协调制度、统计制度、年度报告制度、评议考核制度、投诉举报办理制度、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制度等十二项规章制度。

三、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依据《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务公开与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2019年度舒城县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指标体系(适用县直重点领域部门)》等文件,我局积极对照指标体系抓好落实。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修订版)的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务信息,重点公开政府职能、领导活动、财政专项资金发放、财政预决算等领域,并能在政务信息形成、更新的20日内及时完善;对于错误信息、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信息、不完整信息,能够在职责范围内予以撤销、澄清、完善,做到主动全面,重点及时。

截止2019年9月底,我局已经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11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210条,收到申请公开数1条,回复1条。

四、抓好示范点建设

积极按照县直部门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个(特)性指标,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一是将政务公开作为年度工作人员述职的重要内容,并有效落实。二是落实县反馈的上年度考评与本年度季度监测发现的需要完善的事项,进行整改完善并有实效。三是围绕重点工作和社会关注的重点事项进行新闻发布,做好日常舆情回应,正面引导社会舆论,我局目前没有新闻发布会信息。四是推进重大决策落实情况公开。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县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大事项,结合我局职能,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并按序时进度公开工作进展及落实的结果。五是建立并落实公众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与重大事项决策公开制度。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草案,重要改革方案或重大政策措施在审议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并做好会议开放工作,把公众参与作为决策的重要程序加以规范,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及结果公开。六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关键过程公开。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规划、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前,依法采取听证或公示的方式听取利害关系人或公众的意见,保障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听证公告等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七是做好扶贫事项的公开。规范公开帮扶工作安排、年度目标及责任分解,精准扶贫行动的扶贫资金落实或扶贫项目的立项、推进、验收,脱贫名单及扶贫总结或典型成效。八是承担重点领域事项公开的部门制定了年度政务公开组织实施方案,并按实施方案组织进行落实。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自评工作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重点领域信息发布不完善。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一是加强标准建设。在局机关工作人员中树立正确的公开观念,严格按照县政务公开办要求落实各项公开责任。二是完善政务公开条目。按照组配目录进行全面梳理再细化,推行各领域政务公开管理的清单化。三是规范公开行为,逐级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监督评议、问责等工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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