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城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舒政办明电〔2020〕40号)要求,对照《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反馈2020年第四季度政务公开测评结果的通知》和舒城县农业农村局第四季度测评表,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进行政务公开整改工作,现将整改结果汇报如下:
一、基本信息
1、重大决策预公开
未公开公众的意见征集和意见反馈情况。2020年度无重大预公开信息,做了情况说明,在下一年度,我局将涉及重大民生议题、专业领域等重要政策文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保证征集时间不少于30日,并及时公布意见征集结果。
2、行政权力运行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网页链接错误。现已重新公开,网页链接至“信用六安”。
3、政策解读
负责人解读信息中未体现负责人信息。之前负责人解读栏目下混杂了部分部门解读信息,现已全部更正为负责人解读,将部门信息移至了其他解读信息栏目中。
二、重点领域
1、“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
未公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说明及报表。现已公开。
2、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
未逐项公开本单位相关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事项的办事指南。我局无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事项,因此无办事指南,已做情况说明。
2021年1月29日
舒城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第四季度政府信息公开整改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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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测评指标与考察点 | 问题 | 整改情况 |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意见征集 | 考察点: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重大民生议题、企业经营发展、专业领域的重要政策文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①决策草案、②决策依据,③意见征集时间、④反馈渠道。(重点考核意见征集标题和内容是否规范,意见征集不少于10天,2020年7月份之后的意见征集不低于30日,反馈渠道包含信件、电话、邮箱) | 未公开面向公众的意见征集 | 2020年度无重大预公开信息,做了情况说明,在下一年度,我局将涉及重大民生议题、专业领域等重要政策文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保证征集时间不少于30日,并及时公布意见征集结果。 | |||||||||||||||||||||||||||||||||||||||||
意见反馈 | 考察点:公布①意见采纳情况及②相对集中的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③意见反馈与意见征集需一一对应。) | 未公开面向公众的意见反馈且意见征集和意见反馈未一一对应 |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 | 考察点:①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链接到当地信用网站也可) | 网页链接错误 | 现已重新公开,网页链接至“信用六安” | |||||||||||||||||||||||||||||||||||||||||
政策解读 | 负责人 解读 |
考察点:①部门负责人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发表署名文章或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就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 解读未体现负责人相关信息 | 之前负责人解读栏目下混杂了部分部门解读信息,现已全部更正为负责人解读,将部门信息移至了其他解读信息栏目中。 | |||||||||||||||||||||||||||||||||||||||||
财政资金 | “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 |
公开2016年以来的“三公”经费预算安排说明及报表;公开2018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报告及报表;三公”经费报告(或说明) | 未公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说明及报表, | 已公开。 |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 | 批准服务信息 | 未逐项公开本单位相关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事项的办事指南(包括事项的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 | 未逐项公开本单位相关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事项的办事指南(包括事项的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 | 我局无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事项,因此无办事指南,已做情况说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