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政办〔2017〕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机农艺农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六政办〔2017〕46号),深入推进我县农机农艺农信融合发展,促进现代农业建设,现提出以下意见:
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9日
关于推进农机农艺农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围绕农业现代化推进工程和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 以提升农业物质装备水平、完善农业生产技术体系、创建示范应用平台为重点,突破重点作物的薄弱环节和技术瓶颈, 创新农机农艺一体化生产模式,加快农机信息化应用,促进农机农艺农信融合发展。到2020年,农机装备集成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农机农艺一体化生产技术和农机信息化技术得到推广和应用,农机农艺农信融合的总体格局基本形成。力争在创建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国家级示范区和“互联网+”农机技术应用示范区上有新突破,创建1个省级“互联网+”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和2个市级“互联网+”农机合作社示范社;规划建设15个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全县农业机械总动力达 100 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 80%以上。
二、重点工作
1.提升农机装备能力。充分发挥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的导向作用,转变农机发展模式,优化调整农机装备结构,重点发展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获机械、水稻种植机械、 高效植保机械、高效施肥机械、秸秆综合利用机械、粮食烘干机械、经济作物全程机械化装备、农产品初加工机械等。推进农机报废更新,加快淘汰高能耗、重污染的老旧机械, 促进农机节能减排。积极探索和推广适应县情的先进农业机械,形成技术先进、结构合理、量质并重、协调发展的农机化发展新格局。
2.推进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按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机农艺相互适应要求,主攻重点作物、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集成技术模式。加大示范推广力度,重点推广土地深翻深耕、水稻工厂化育秧、水稻机械化种植、高效植保、秸秆综合利用、粮食烘干等农机化技术,规划建设一批布局合理、经营机制完善、设施装备先进、经济效益显著的全程机械化示范区,鼓励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建设,推进农机化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围绕养殖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农产品加工等产业机械化技术需求,推广先进适用 的机械装备,促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
3.打造农机农艺农信融合示范应用平台。充分利用相关扶持项目,整合项目资金,以规模较大、基础较好、起点较高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依托,建设一批集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农资产品展示展销、农机作业信息发布、农机维修保养存放、农机人员培训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农机大院),健全工厂化育秧、机械化种植、粮食烘干和植保服务等功能,打造公益性与经营性结合、管理与服务并重,规模适度、功能齐全、保障有力的示范应用平台。
4.完善农机化信息指挥系统建设。建成一批“互联网+” 农机示范基地,加快基于“北斗系统”的农机作业远程监控、指挥调度等信息技术应用,搭建区域性农机精准作业运行维护平台。完善集生产调度、远程监控、应急服务、培训教育为一体的农机化信息服务指挥调度系统建设,加快完成与省市级信息指挥系统的对接进程,实现在全县主要粮食作物生产核心集中区依托农事服务中心进行农机化生产适时动态 监测;针对大田作物生产机械化作业远程管理需求,探索建设农机作业质量远程监控平台,对深翻、收获、植保、插秧等农机作业实行远程信息化精准监督管理。
5.探索发展农机产品电子商务模式。依托“创机网”、“农机 360 网”等农机电商平台,构建高效互动对接的农机 O2O 电商公共服务平台,推广“农机直通车●全国农机化生产信息服务平台”及手机 APP 应用,为农民提供农机产品选购、补贴办理、报废更新、信息咨询等在线服务,实现农机用户、经销商、生产企业及管理部门之间信息互通互联,提高农机产品流通和管理效率。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推进农机农艺农信融合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出台配套政策措施,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农机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建立协作推进机制,加强指导服务,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县政府将把该项工作列入年度考核。
2.加强政策扶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农机农艺农信融合工作的支持力度,配套相应扶持资金,保障相应工作经费。农机部门要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导向作用, 对农艺适应性强、信息化程度高的农机具实行敞开补贴,对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购置补贴范围内的适用机具,优先给予农机购置补贴,继续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国土、农业部门和乡镇、开发区要按照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政策,落实农机大院建设用地,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强化机耕路建设。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机构要为符合条件的农机合作社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增信。商务和经信部门要加大对电商平台培育力度,引导电子商务企业与农机生产经营销售主体建立多种形式的联营协作关系。发改、科技、水利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落实扶持政策。
3.加强培训宣传。充分利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现有培训资源,动员企业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以农业(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培训一批掌握农艺技术、农机操作和信息化应用的全能型农机手。强化舆论宣传, 营造良好氛围,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上下联动、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