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舒城县农业农村局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处罚 > 处罚结果

舒城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案件(畜牧类)公开表2022年第二期

发布时间:2022-04-27 15:34 信息来源:舒城县农业农村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农(畜牧)罚〔2022〕8号

胡某某运输未加施畜禽标识生猪案

胡某某

 

 

当事人于2022年3月29日从岳西县毛山乡平川生态养殖公收购生猪39头,使用生猪运输车(车号为皖AG****,已备案)将收购的运到舒城县食品公司屠宰场附近的舒茶路上,使用耳标钳补打耳标,生猪平均体重约150公斤,当事人提供了动物检疫证明3432351488,显示货主为胡**,动物种类为商品猪,数量为48头,启运地点为岳西县平川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到达地点为舒城县食品公司屠宰加工厂。

 

种类:罚款2000元;

依据:《安徽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五)项

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没款。

舒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6日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