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区域的环境卫生一直是我县文明创建中的难点,严重影响了群众日常生活和城市形象。根据《安徽省家禽交易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8号)、《食品安全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城区农贸市场进行调研走访后,结合周边城市如铜陵、桐城、巢湖、合肥等地城区禁止活禽交易的成功经验,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更好的预防和控制人禽共患病,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城区实行禽类定点屠宰,一是居民可直接减少接触活家禽,有效地阻断疫情传播渠道,极大程度降低人感染H7N9等禽流感病毒的风险;二是城区农贸市场等没有活禽异味,城区环境更干净整洁;三是有效保证禽类肉品质量,确保禽产品质量安全。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1、起草过程
县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安徽省家禽交易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8号)、《食品安全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2、广泛调研
起草后经县政府同意,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从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商务局、城关镇、开发区抽调业务骨干成立工作专班。2023年3月29-30日赴铜陵市、桐城市等地学习先进经验;2023年5月23日、25日深入三拐塘农贸市场和城东家禽批发市场、家禽屠宰企业开展调研。2023年5月11日组织相关人员赴巢湖市、肥东县考察学习周边县(市)活禽交易屠宰管理政策及屠宰收费等情况。
3、征求意见
先后于2023年3月22日、31日征求有关县直单位和乡镇意见建议,并将《方案》(征求意见稿)于4月3日-5月3日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向从业者、消费者、社会居民发放调查问卷140份,广泛征求从业者和消费者的意见建议。
4、合法性审查
本方案制发前,已通过县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确保政策内容合法合规。
5、会议审定
提请县政府第20次常务会审议,按照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形成终稿《舒城县城区活禽交易屠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6、正式印发
2023年7月6日,正式印发《舒城县城区活禽交易屠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四、工作目标
严禁城区农贸(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单位食堂等参与活禽经营与屠宰活动;建立“家禽集中屠宰、统一检疫检验、产品合格上市”的禽类产品营销模式,切实解决宰杀环境卫生脏乱差以及宰杀残存秽物乱堆、乱排问题,有效防止疫病在交易、屠宰、加工环节传播,从而改善城区生活环境,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五、主要内容
1、禁止活禽交易和商业宰杀。自2023年9月5日起,全面禁止城区划定区域内的活禽交易和商业性宰杀,开展执法行动,依法打击各类经营服务场所(菜市场、超市、商店、餐馆、酒店、宾馆、学校等单位)和流动摊贩从事活禽交易或商业性宰杀行为。
2、加强禽产品检疫检验管理。派驻官方兽医入驻定点屠宰企业,加强对家禽屠宰厂的检疫监督、疫情处置、病死禽无害化处理、安全生产指导和禽产品检疫检验标识管理;强化家禽屠宰环节动物卫生监督和执法工作;督促企业加强禽产品检验,出厂合格产品加挂检验合格标识(二维码检验脚环),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研究制定定点屠宰企业的操作规程和规范制度,规范家禽屠宰厂的生产管理,保障禽类产品质量。
3、规范城区禽类产品交易。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严把“准入关”,城区内农产品交易经营服务场所的禽类产品必须具有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和标识;全面禁止菜市场、超市、商店、餐馆、酒店、宾馆、学校等单位采购、使用未经检疫检验合格的禽类产品。
4、完善禽类产品监管体系。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活禽交易屠宰的日常监管,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养殖环节要推进养殖档案管理制度,屠宰环节要完善台账制度,逐步提升家禽屠宰厂的产能,保障市场供应;流通环节要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消费环节要推进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验收制度,做好产销衔接、农商对接、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等工作,健全农产品批发市场、菜市场专柜、大中型超市和品牌专卖连锁门店等销售网络;完善冷鲜供应能力和供应体系,向居民提供放心、优质、安全的禽类产品。逐步形成全过程无缝监管链条。
六、创新措施
1、在城区划定小范围进行试点试行,工作难度和社会影响面小。
2、在食品公司建立了家禽屠宰线,并交由第三方运营,保障了家禽集中屠宰。
3、充分保证宣传发动时间,从宣传发动到工作的正式开展,预留时间近两个月。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是成立城区活禽交易屠宰管理工作领导组,建立部门联动、分工明确的协调推进机制,认真履行各部门职责;二是明确县直有关单位和乡镇在活禽屠宰管理工作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宣传责任。
下一步将组建工作专班并分组,明确工作内容和方式,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全面加强政策宣传;开展家禽屠宰厂的试运行,保障家禽集中屠宰能正常运行。
解读人:任禄法
解读单位:舒城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64-2793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