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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3-01-13 15:42 信息来源:舒城县农业农村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2022大队在县农业农村局领导下,突出农资市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领域,聚焦执法检查、案件查办、普法宣传重点任务,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排查农业农村违法违规风险,确保了农业农村持续健康发展。获农业农村部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称号、省优秀案卷1个、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2个。现将2022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元月份以来大队出动执法车辆780台次,执法船艇19次,执法人员超过3000人次,对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和种养殖主体开展执法检查,对畜禽屠宰和全县农机作业现场开展执法巡查,对禁渔水域和宅基地建设情况进行巡查。办理一般行政处罚案件33个(包括渔政案件21个,动物检疫案件5个,宅基地违建2个,种子案件1个,无证经营农药案件1个,兽药案件个3,办理简易案件15个,累计罚没款近51万元。开展各种形式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

一是农资打假,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商品违法行为。

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2-5月份采用分组包乡镇形式,分3个工作组,对全县21个乡镇分组检查,各组加大与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镇农经站配合,对近年违法行为频发的种子、农药、畜牧、水产、农村宅基地、动物诊疗等领域开展治理。对全县近200家农资经营市场主体开展排查检查,对100多户种养殖主体和种植基地开展入户倒查检查,对全县27个规模以上农机维修经营户和农机合作社开展排查,对各乡镇近26家渔具违规渔具和非法饵料进行检查。督促整改12起,立案处罚假劣农资案件2起,移送司法1起,没收假种子4250公斤、假农药(兽药)约10公斤,认定假种苗3200。执法行动有力打击震慑了各类制售假劣违法违规行为,有效保障春夏季农资平稳安全有序供应。

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6-9份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结合禁限用农药专项整治” “农药购买使用实名制” “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等工作,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印发《舒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全县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的通知》舒农〔202291号。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大检查、全县磷化铝等限制农药排查工作,在春季农资打假基础上,对发现问题进行回头看,确保三夏生产关键时期,农资高质高效供应,护航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8月份完成双随机、一公开大检查任务,牵头与市场监管、生态环保、交通等单位开展双随机检查任务11项。

二是全面做好农药监管工作。(一)农药实名制管理工作。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印发《舒城县农药购买使用实名制实施意见》,明确以县分管胡玖松副县长为主抓的工作领导组,提升农药经营规范化水平和使用科学化水平。统筹推进全县农药购买使用实名制落实,与各乡镇配合,组织农业干部对全县农药生产经营企业(门店)、种养大户进行了全覆盖宣传发动,在394个行政村村委会宣传栏、农药经营门店张贴《六安市关于农药购买使用制的通告》660份,签订规范农药使用、生产经营承诺书230份,发放农药科学安全使用明白纸2000份,排查农药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隐患200户。(二)开展磷化铝排查工作。6月份对辖区内农药经营门店农药经营情况进行排查,登记造册。对12家限制农药定点处开展排查,对其他近110户农药经营门店磷化铝等限制使用高毒熏蒸农药的购买、存放、使用、销售等情况进行登记造册,严格限制农药经营要求。8月、10开展2回头看,根据《关于开展磷化铝专项检查工作回头看的通知(舒农〔2022106号)要求,对限制农药经营单位,重点检查专柜销售、实名购买、溯源管理落实情况,对农药经营户、小农户尚未销售、尚未使用的一律统一收缴、统一处理,共计收缴820支。全县种粮大户、农药生产经营门店张贴磷化铝警示录、明白纸452份,发放宣传单页4700份。

三是强化种子市场监管要求。结合《种子法》修订,召开种子协会、种子生产批发企业座谈会,传达省、市种子监管要求。明确种子执法任务,对我县种子经营门点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对经营户经营的农作物种子包装标签、审定及种植区域、经营档案、网上备案、新品种权保护等进行检查。将种子检查延伸入粮食种植大户,了解备种情况,检查备种质量、种子来源。

四是开展养殖业执法检查。全年共检查各类兽药经营主体和养殖大户约100余家(次),检查规模以上水产养殖主体和基地30余家。开展了畜牧业用药安全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检查,针对兽药经营企业、畜禽养殖大户的经营、使用环节开展大排查,严厉查处经营假劣兽药、非法添加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畜禽生产企业超剂量超范围使用抗生素等违法行为。开展了全县蛙类养殖检查专项行动、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专项检查、渔业许可证专项检查。排查水产养殖不规范行为,深入养殖企业和养殖基地对我县水产养殖企业养殖证全民所有水域滩涂养殖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超越养殖证规定范围的生产行为是否获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水产养殖生产记录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用药记录是否存在销售尚在休药期内的水产品行为。查处2起经营假兽药行为,2违规使用兽药行为

五是做好生猪调运监管执法检查。强化责任落实,专题召开生猪屠宰企业相关人员、生猪经纪人、驻场官方兽医参加的严厉打击生猪违规调运和定点屠宰会议,完成屠宰行业强监管保安全目标任务。通过日常检查和端午、中高考、国庆等重点节点的夜间巡查,对全县的畜禽屠宰企业进行了多轮检查,落实屠宰企业的主体责任,要求屠宰企业严把畜禽进场关,做到证物相符,督促企业依规屠宰,切实做好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确保上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六是做好宅基地执法工作。通过执法巡查、受理举报、承办移交等方式共对我县9宗农村村民违法占地建住宅案件立案查处,分别是干汊河镇吴光荣、吴光兵案,城关镇黄祖金案,汤池镇汪昌会案,五显镇尹香森案、尹正宽案、李从云案,柏林乡王自友案、查德年案,城关镇汪传英案。上述案件均已作出处罚决定,目前案件办理处于申请法院执行阶段。对干汊河张友祥案和城关镇凡坛村3户村民违法占地建住宅案,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移交自然资源部门处理;对省委巡视反馈140宗农村宅基地违法用地问题进行了梳理调查,分类处理,及时将处理意见上报县委巡视办;对自然资源部门移交2021年补充卫片图斑涉及59宗违法占地案件进行了梳理排查,对历史遗留问题分类处置,对新增问题督促乡镇及时整改;对县纪委移交的汤池镇镜石村18户农村村民占地建房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并将处理意见回复纪委。

七是做好农机执法工作结合农时,在春耕三夏三秋等农机作业时节,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农机作业重点乡镇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对违反农机安全操作规程,存在农机安全隐患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责令改正6起。对全县农机维修经营户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宣传和检查。积极参与全县变拖整治工作,做好政策宣传,教育变拖驾驶员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安全驾驶。

八是持续强化执法能力提升。一是开展内部自查和学习。为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持续加强农业执法领域作风建设,大队每季度开展执法工作自查,全体一线执法人员参加。通过检查大队各项执法制度落实、群众举报受理、案件办理等情况,有效排查和杜绝各种执法不规范、消极对待群众等行为。每月开展学法活动,加强对农业农村法律规范的学习适用。二是开展集中培训活动。6月上旬组织开展了为期3天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活动,大队26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活动。活动结合换装仪式开展执法练兵培训,着力提升执法人员团结协作和应急反应能力。同时邀请了舒城县县委依法办、县检察院、县司法局法制专家开展培训授课,指导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活动和行政处罚案件中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开展案件受理、调查取证、行政处罚等执法工作。

九是筑牢支部战斗堡垒基石。一年来,大队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活动日制度、党费收缴制度,结合业务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促进。持续开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开展二十大精神学习,开展党章集中学习月活动。强化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中国共产党章程》等的学习领悟、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不断强化党员党性修养,提升支部战斗力和凝聚力。

十是完成其他各项工作。发挥工会积极作用,关心干部职工生活,维护好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对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畅通渠道,及时上报。开展退休人员、职工子女、困难职工关心慰问活动,组织女干部庆三八活动,缅怀革命先烈,激发巾帼力量。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疫情防控、文明创建、秸秆禁烧、安全生产等工作。

二、突出执法服务亮点

1普法宣传,发挥执法为民服务保障作用。执法人员深入农资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种养殖生产基地、乡镇街道普及农资法律法规,目前已经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共计1余份,重点宣传《种子法》《渔业法》《动物防疫法》等涉农法律法规,传授农资识假辨假常识和科学使用知识。一是召开农资生产、批发企业座谈培训会。分别召开了县种子协会及县农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代表座谈、全县农药生产经营户代表座谈、生猪屠宰行业代表座谈等座谈会4,要求加强行业自律,引导规范守法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二是开展专项宣传培训活动。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分3个组分别开展农资打假宣传活动,现场通过设宣传台、发放宣传明白纸等方式宣传种子、饲料、渔业、畜牧业、宅基地等法律法规知识。结合执法检查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农药实名制公告、禁限用农药目录。5月份、10月份分别集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深入乡镇村宣传农资监管要求,宣传种养殖投入品购买需知,与县农资企业配合,开展放心农资进村活动6次,在人员聚集处开摆农资打假宣传展台1次,开展农资宣传培训会1次。三是采用多种宣传方式。邀请县电视台宣传报道1次,在县广播台宣传1次,在职业农业培训班开展普法宣传授课3次。

2、矛盾化解,开展行政执法纠纷调节。认真做好群众来访工作,及时开展问题排查。今年以来共办理回复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农业农村部渔政执法平台、12345热线等群众来访问题线索共23件。另外开展群众纠纷调处9次,组织专家田间鉴定8次,及时了解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协助处理涉宅基地信访纠纷调解2宗,分别是高峰乡百花村周家柱案和五显镇余畈村胡传忠案,成功化解基层矛盾目前已挽回农民群众直接损失近50万元。

3、渔政执法,贯彻长江大保护政策要求。配合禁渔办,加大对禁渔河流和万佛湖保护区的执法检查。开展2022渔政执法亮剑重点水域四清六无等系列执法行动。开展14条禁渔水域执法巡查,打击非法捕捞活动,在禁渔区沿线开展禁渔宣传36场次、发放禁渔宣传材料3000份,印发张贴县政府公告1000份、宣传车沿14条禁渔河流巡回播放县政府禁渔公告56、设置宣传牌10块。严厉取缔禁渔区、禁渔期垂钓活动,驱离垂钓人员400多人次,罚款15人。牵头开展杭埠河、丰乐河等流域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专项清理工作。共收缴电捕鱼器11台、地笼460条、可视视频3台,拆除拦网5处、销毁三无船舶21艘;移送市场监督部门非法收购、加工水产品案件2起。开展打击电鱼活动专项执法行动,在各乡镇开展电鱼执法巡查,继续实行渔政与110一级联动机制,配合各乡镇派出所,办理20多次电捕鱼等违法行为的举报查处。

4强化协作,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履行综合行政执法职责,配合质量抽检部门,参与农产品监督抽检320批次,农作物种子质量抽检品种9个。与公安部门、检察机关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1个。2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双随机方式对渔具经营主体、渔业消费主体开展执法检查,排查违规渔具销售、违规销售和食用保护鱼类行为。与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联动开展保护消费市场安全春风2022”专项行动,震慑违法犯罪行为,规范市场秩序。联合肥西、庐江、金安,对跨界水域开展联合执法巡查4,加强巢湖禁捕区上游渔业资源养护工作。联合海事、公安、各乡镇政府,开展打击违规捕捞协作20次。发挥农资打假联席会议作用,开展315执法检查、渔具经营门店检查、渔政渔船检查、兽药检查等联合执法检查活动。与公安配合查办假种子案2起、假兽药案件1起。协助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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