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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舒农(渔)罚〔2023〕第49号 |
“三无”船舶涉渔案 |
孔某某 |
2023年6月26日当事人孔某某将本人“三无”船舶停靠于杭埠河百神庙镇棚村段禁渔区水域,该船舶用于垂钓。经调查该船没有船名号、无船籍港、无捕捞许可证,属于“三无”船舶。 |
处以罚款500元。依据《渔业法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九条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通过安徽省统一支付平台缴纳上述罚款。 |
舒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3/8/21 |
已履行 |
2 |
舒农(渔)罚〔2023〕第57号 |
“三无”船舶涉渔案 |
王某某 |
2023年7月15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在杭埠河巡查中发现当事人王某某“三无”船舶停泊于百神庙镇杨圩段水域,该船舶用于休闲垂钓.经调查该船没有船名号、无船籍港、无捕捞许可证,属于“三无”船舶。 |
处以罚款500元。依据《渔业法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九条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通过安徽省统一支付平台缴纳上述罚款。 |
舒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3/8/21 |
已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