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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3-11-30 16:30 信息来源:舒城县农业农村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为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舒城县农业农村局严格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 号)文件精神,做好我局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

一、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

严格行政裁量制定要求,上级级已经制定的,严格要求执法人员准确适应。根据工作需要依法对上级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的标准、条件、种类、幅度、方式、时限予以合理细化量化。对不予处罚清单依据法律规定制定了适合我县的清单目录。印发了《舒城县农业农村局 县司法局关于舒城县农业农村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并在政府网站和各乡镇公示栏予以公告。

、全面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管理

一是严格制定和公布程序。行政裁量权基准依照法定程序以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制定。经过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备案审查后在县政府网站和各乡镇公示栏予以公布。对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制定的裁量基准汇总后,在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监督。《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作物种子等5个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的通知》《农业农村部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安徽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基准》《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种子和农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修订)的通知》《六安市农业农村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不予处罚清单》《长江三角洲区域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不予出发清单》等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关于违法行为、法定依据、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和具体标准等的规定均在县政府网站公示

二是规范基准适用。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和实体法有关规定,坚持过罚相当、宽严相济。严格执行各级裁量标准规范,严格要求执法人员依法适用、合理适用。自由裁量基准将行政裁量权基准嵌入执法办案系统,为执法活动提供精准指引。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在行政执法决定书中对基准适用情况予以明确。

三是加大裁量适用的监督。加大对执法人员对自由裁量适用的监督和审核。对裁量基准适用情况进行的法制审核,处罚案件在做出处罚决定前,对自由裁量标准适用的合理性、合法性经过法制审核后才允许做出最终处罚决定。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后,报经过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对自由裁量部分予以认定,依据集体讨论讨论后决定裁量的最终适用。法制审核材料或者集体讨论记录作为执法案卷一部分归档保存。

另外,我局通过行政执法情况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依法行政考核、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对裁量基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行政裁量权基准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作出修改,或者出现调整适用情形的,对裁量基准及时调整修改并公布修改后的内容。

是明确其他行政裁量权基准内容。结合上级业务部门安排、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综合查一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分级分类监管等规定,对行政检查的主体、依据、标准、范围、内容、手段和频率等进行细化量化。合理划定检查频次,明确行政检查的适用条件和具体标准。

三、强化组织领导。舒城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加强统筹协调、狠抓工作落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审批机构、法制审核机构,注重宣传引导,严格遵守裁量要求,推进本系统标准统一、符合实际、便于操作,提高熟练运用基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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