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综中心,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舒城县委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贫困县退出后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舒〔2019〕13号)文件精神,为巩固我县已经取得的脱贫攻坚成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现就我局贫困县退出后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不摘、四个不减”(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工作力度不减、资金投入不减、政策支持不减、帮扶力度不减),做到“六个继续、三个不变”(在工作重心上继续把脱贫攻坚放在首位、在工作推进上继续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在工作重点上继续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在资金投入上继续向脱贫攻坚聚集、在力量摆布上继续向脱贫攻坚聚合、在责任压实上继续强化约谈督查问责考评作用,领导体制不变、工作机制不变、政策措施不变),聚焦“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突出问题,确保到2020年全面完成农业特色产业扶贫的各项任务,夯实乡村振兴战略基础。
二、目标任务
2019年,全县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县特色种养业项目覆盖到 75%以上具备条件的贫困户,每个自种自养贫困户培训1次以上,农业特色产业持续稳定发展并保持达标水平以上;每个贫困村成立或引进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业企业,建成1个以上特色种养业扶贫基地,每个基地每年为村集体经济分红2万元以上;所有贫困村主导产业持续稳定达标,在有条件的贫困村实施“一村一品”推进行动,主导产业产值占本村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 20%以上,有条件的“一村一品”主导产品通过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认证并拥有注册商标。扎实做好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工作,紧密加强对万佛湖镇沃孜村的帮扶力度,按照要求,做好贫困户定期走访帮扶工作。
三、重点工作
1、大力实施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巩固提升行动,奠定产业发展基础。立足我县特色资源优势,深入实施专用品牌粮食、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油茶(林特)、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八大特色产业扶贫提升工程,推进“一村一品”产业升级,建成特色支柱产业体系。全面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着力提升新型经营主体带贫能力,紧密经营主体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努力实现“村有当家产业、户有致富门路、人有一技之长、网络扶贫增效”。加强农业特色产业扶贫支持保障能力,集中力量增强产业发展,大力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积极探索消费扶贫。
2、大力实施“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民生工程,提升扶贫成效。贯彻落实《“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程实施办法》,认真谋划,合力推进项目实施。全面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支持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园区等各类园区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支持贫困户自主调整种养结构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或以其他方式参与产业发展。按照民生工程进度要求,加大项目实施推进力度,9月底前要完成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确保各项指标任务全面完成。
3、积极谋划实施农业特色产业扶贫项目,加强项目监管。一要对现有2019~2020年的产业扶贫项目库开展清理工作,对打着扶贫旗号搞与产业扶贫无关的项目、违法违规项目、盲目提高脱贫标准、搞形象工程的项目一律纳入项目库“负面清单”,及时清理出库。二要在征求意见、相互对接、考察论证的基础上,尽快做好宣州区结对帮扶1500万元的项目实施;三要与乡镇充分对接,做好农建项目的调整完善,尽快安排实施;四要继续实施到户产业项目和主体带动奖补政策,到时积极按程序组织申报。五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管。严格遵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明确监管主体,落实监管责任,履行监管职责。同时,要增强项目建后管养意识,推进农业特色产业扶贫项目长久发挥效益。
4、利用多种形式,多措并举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村、户对接,因地制宜组合运用订单农业、共建基地、全程服务、劳务用工、入股分红等“六种模式”,构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重点采用“合作社+经营主体+基地+贫困户”的形式,以合作社联系贫困户、以资金带项目、以项目联主体,以主体建基地,提升经营主体带动率,增强贫困村和贫困户长期稳定的增收能力。
5、进一步落实“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制度,加强帮扶工作。一要进一步做好“单位包村”工作。对万佛湖镇沃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单位包村”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深入帮扶村开展调研,加强脱贫攻坚工作指导,研究帮扶工作措施,制定帮扶工作计划,加强技能培训,将项目、资金向帮扶贫困村倾斜,进一步提高村集体收入,巩固脱贫成果。二要进一步做好“干部包户”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 “四个不摘、四个不减”的要求,局系统干部职工严格执行每月至少要到结对帮扶未脱贫户家中走访1次,每两月至少要到已脱贫户家中走访1次。全面了解熟悉结对帮扶户家庭的基本情况,掌握结对帮扶户建档立卡以来享受的扶贫政策措施以及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情况和效果,查询结对帮扶户的特殊困难特别是“微心愿”是否得到有效解决,访查结对帮扶户对其享受的政策项目是否知晓,帮助结对帮扶户落实家庭人居环境“五净一有一整齐”要求,针对性制定并落实帮扶措施,取得帮扶实效,并认真倾听贫困户反映的问题,找出解决办法,帮助贫困户解决好问题。
6、积极防范农业特色产业扶贫风险,确保项目资金安全。一要加强产业指导服务,县成立的4个农业特色产业扶贫专家小组(蔬菜、茶叶、林特、养殖),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生产技术指导、质量品质提升、市场信息研判、产业风险防范等服务。从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成员、结对帮扶干部、村组干部、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中遴选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开展产业技术、产品销售以及风险防范等方面的指导工作。二要加强风险评估研判应对,从防范项目决策风险、建立农业特色产业发展评估体系,防范自然灾害风险、探索建立气候预警和保险体系,防范市场波动风险、建立产销对接体系,防范经营方式风险、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防范技术缺乏风险、建立技术服务体系,防范道德诚信风险、建立教育培训体系等方面来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7、加强脱贫攻坚整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根据《舒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舒城县落实脱贫攻坚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舒扶贫[2019]32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国家考核、中央脱贫攻坚巡视、省委专项巡视、2018年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脱贫攻坚考核等反馈问题进行整改。针对我局所承担的政策措施落实有偏差,产业扶贫奖补存在“一发了之”、产业帮扶到户工作需要加强、“四带一自”主体带动效果有待提升、产业扶贫存在简单化难持续现象等整改任务,要制定整改方案、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分项逐条整改到位。要针对反馈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深挖细究,找准查实,对照农业特色产业扶贫特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问题重复发生。
四、保障措施
1、坚持“四个不摘”。各单位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真学习领会、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继续把脱贫攻坚作为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做到摘帽后不撤摊子、不移重心、不换频道,保持投入不减、政策不变。
2、强化责任落实。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压实各单位的脱贫攻坚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工作组织领导,完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量化工作目标,强化指导服务,积极主动推进。加大督导力度,牵头实施好农业特色产业扶贫项目,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局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推动落实,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协调推动问题整改。要强化帮扶干部责任,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增强帮扶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精准帮扶水平和能力。
3、强化考核调度。加大对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在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中的比重,重点考核政策措施落实、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服务体系建设等情况。承担农业特色产业扶贫任务的单位要建立健全工作调度机制,特别要对实施“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民生工程开展情况按月进行调度,跟踪了解工作进展、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创新举措等,增强农业特色产业在脱贫攻坚中的支撑作用。
4、营造良好氛围。认真总结农业特色产业扶贫的好做法、好模式、好经验,深入剖析通过产业发展实现脱贫致富的成功案例,发掘和推广一批农业特色产业扶贫的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多形式、多渠道推介。积极组织开展农业特色产业扶贫现场观摩活动,组织贫困村干部、贫困户、带贫经营主体现场学习观摩产业扶贫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