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农〔2025〕33号
各乡镇农业农村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科函〔2025〕445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舒城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舒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0日
舒城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科函〔2025〕445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工程
2025年全县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600人,其中: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培训500人、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工程培训50人,农机手技能提升培训专题班培训50人。根据省实施方案提出的“对全国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粮油稳产保供培育人数比例不低于50%”要求,结合全县四大优势特色产业和乡村振兴人才需求,设置粮油、农机、茶叶、稻虾、精品果蔬、油茶、畜牧兽医等共计12个班级,其中粮油类班级6个(具体见附件1)。
(一)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
一是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以粮油领域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应用等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粮油产能提升主体培育。重点开展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主体培育,聚焦水稻、油菜等作物单产提升,开展全产业链技术或单项关键技术培训,在适宜地区普及水肥一体化技术,推进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融合,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的技术技能水平。
二是围绕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结合全县农业特色,以畜牧、稻虾、茶叶、精品水果、油茶等种养殖模式、生产技术、质量安全和绿色高质量发展等知识技能为主要内容,开展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培育。
三是围绕支撑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和提升农机作业服务质量,聚焦主要粮油作物耕种管收机械化作业环节,着力培养一批高素质农机手、农业生产无人机飞手。重点围绕机械化措施促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重点环节以及机收减损等,因地制宜开展农机手技能提升培训。其中,面向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带头人,突出粮油作物高质量机播(含水稻机械化移栽)、高效飞防植保、机收减损、农机抗灾救灾、低空经济场景应用和农机安全生产等技术技能,注重实操实训和作业演练,组织举办1个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培训班。
(二)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工程
围绕乡村建设、治理、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开展乡村建设治理人才培育,提升农民积极参与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能力水平。重点对农村改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乡镇乡村治理从业人员开展培育。
二、项目实施
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以下简称《规范》),高质高效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具体培育任务由经遴选确定的培育机构承担,实行分层分类培育,主要开展专题班和常设任务培育。如教育培训条件无法满足培育需求的,培训班整体或部分培训环节可采取异地委托培训或上级调训的方式开展。
(一)遴选培育对象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培育机构精准遴选培育对象,确保培育针对性。培育对象应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农村领域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和返乡人员,主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乡村振兴骨干人员等。本年度参加培育的农民,确因人才培养需要的,可在次年参加不同主题或同一主题更高层级的培育。
(二)优选培育机构
坚持竞争择优原则精准遴选培育机构,在政府网站发布机构遴选公告。鼓励优质公益性培育机构连续稳定承担培育任务,对承担上一年度培育任务并高质高效完成的培育机构可优先选用。对申报的机构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经局党组会研究后在政府网站公开公示。承担实践教学环节的机构要具有满足培育主题要求的场地、设施设备、实践师资等条件。培育机构可跨区域承担培育任务。
(三)明晰课程要求
培育主要通过课堂教学(包含线上线下)、实践教学、观摩交流等形式进行。培育机构要按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能力拓展课等分类建立模块化课程体系(具体见附件2),综合考虑农时农事特点和人才培养规律,合理设计课程,选择集中或分时开展。
综合素养课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以及党的“三农”路线、方针、政策等作为首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政策法规、职业素养和文化素养类等课程,局委派与培训班主题相符的主管单位人员讲授 “开班第一课”,“开班第一课”应包括当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农业农村部相关部署要求等内容;专业技能课应根据培育对象实际需求,紧紧围绕培育主题开设;能力拓展课由培育机构根据培育对象和培育目标自选开展、自行设计。培育机构根据课程考核和考勤情况,综合评价学员学习成果,对完成学习任务的培育对象颁发结业证书。配合重大农业灾害、动物疫病应急处置等开展的应急性培训,学时要求可不受此限制。
(四)严格培育管理
1.优化监管服务。县农广校承担项目日常管理相关工作。严格落实基层减负要求,建立随机抽查机制,严格审核开班计划,跟踪培训进度,通过电话回访、平台数据核实、实地核验等方式进行监管,对不符合培育规范的,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停班整改。每月底前将当月培训进展情况通过安徽省智能填表报数系统(报表通)报送。
2.明确教学管理。培育机构负责建立培训班管理制度、制定开班计划、遴选培育对象、设置培训课程、委派或聘请授课师资、优选培育教材、落实培育任务、建立培育档案、开展跟踪服务,指定专人负责培训班组织实施,接受质量监管和核验评价。开班计划应包括培育主题、课程、学时、培育对象、培育形式、师资、教材、经费支出计划和预期效果等培育全程内容。严格按照开班计划实施培育,确有必要调整开班计划的,需经农业农村局同意。原则上每个培训班人数不超过70人,以实践教学为主的,每班不超过50人。由于交通不便、培育条件不足或培育内容专一性导致培育人数较少的,每班应不少于30人。培育机构将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跟踪服务的部分环节委托给其他机构实施的,应与该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委托内容、质量要求、完成期限等,并对培育效果负责。
3.优化培育资源。严格把关综合素养课教材和师资,广泛吸纳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参与实践教学,并从中选用实践教学师资。强化对培育机构、实践教学场所、师资、课程、教材等培育资源规范管理。支持用好农科院所、农技推广机构、科技小院等科技资源,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
4.做好跟踪服务。培育机构应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交流观摩全部完成后对学员开展跟踪服务,时长不超过1年,次数不少于2次。跟踪服务人数不少于培训班总人数的30%。跟踪服务形式可包括技术指导、政策推介、发展帮扶、组织交流互助、组织参加与培育主题相关的展会和技能竞赛等。
(五)加大支持力度
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协调农业农村系统相关管理和技术力量,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等专业队伍,为技术技能提升类培育对象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帮助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学员争取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项目、信贷保险等方面政策支持。组织高素质农民参加农产品交易活动。支持组织开展技能大赛,以赛促训。鼓励高素质农民领办创办产业联合体等平台,实现抱团发展。
三、资金安排
(一)补助标准。按照常设任务每人3200元,专题班每人4900元的标准测算,补助到承担项目的机构。
(二)资金拨付。项目资金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规范资金使用。资金实行预拨或验收报账的方式,资金使用应符合《规程》和有关文件要求。
(三)资金支出。培育经费支出应遵循节约高效精准原则。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可用于支付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实施的需求摸底、课堂教学、实践教学、交流观摩、跟踪服务和总结评价等培育环节必需费用和验收费用。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审计费用和第三方评估费用等应从“三公”经费支出的其他费用。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
四、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6月中下旬)。依据上级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培训任务,6月25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主管部门。7月28日前将培育机构承担任务汇总表通过报表通报送市主管部门。
(二)开展培训(7月上旬至11月中旬)。培育机构要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印发的《规程》《规范》以及实施方案、开班计划等开展培训,落实培训各环节,创新培训方法,严把培训时间和质量关。对象遴选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力求对象精准、专业精准、内容精准。根据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模块(附件2)要求完成相应培训学时(不包含报到、返程时间)。1学时为45分钟,每天不超过8个学时。
(三)管理服务(11月下旬)。培育机构抓好培训班日常管理和服务、考核和颁发结业证书等。教材、证书等所有发放给学员的须有发放登记表。培训结束后,及时建立健全培训档案,按要求将相关信息录入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落实跟踪联系监测服务等。
(四)总结验收(12上旬—12月中旬)。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制定验收办法,对培育机构和培训班进行验收。培育机构在完成培训任务后,及时向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农业农村局按照验收办法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报告,对存在问题的及时反馈,待整改后再验收。对整改后验收仍不合格的不予补助,取消下年度培训资格。各培育机构在项目验收基础上,认真做好总结工作,于12月15日前将总结报主管部门。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成立高素质农民培育专班,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农广校),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农业农村局发挥牵头作用,密切本部门内相关单位的统筹协调,加强与财政、林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单位的工作联动。各培育机构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明确专人负责培育工作。继续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育“学用贯通”综合试点。
(二)强化质量建设
建立健全质量监管机制,强化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质量建设。县农广校负责本县高素质农民计划组织实施和质量管理。要指导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严格落实《规范》具体要求,不断提升培育针对性、规范性、有效性,切实保障培育质量。
(三)落实监管责任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切实担负起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做好项目实施监管,全面提升项目资金使用效能,坚决防止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防范廉政风险。依托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培育全过程跟踪管理,依托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做好资金支出监管。
(四)鼓励机制创新
注重培育机制和培育路径创新,持续探索并完善学用贯通、育用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培育机构要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宣传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成功做法、经验和成效,注重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成功模式总结上报,每个班级要有2篇以上信息报送(道),每个培育机构至少报送(道)1篇综合型宣传材料、培训模式。组织开展优秀典型挖掘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新媒体,加大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树立示范标杆,强化示范引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高素质农民辐射带动作用。
附件:1.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
2.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模块要求
附件1
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
培训类型及班级名称 |
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 |
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工程 |
专题班 |
|||||||||
粮油 生产 技术 |
水稻绿色种养循环 |
稻虾 综合 种养 |
茶叶 生产 技术 |
精品果蔬 生产技术 |
油茶 生产 技术 |
农机合作社理事长 |
畜牧兽医从业人员 |
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 |
乡村建设及 |
农机手 技能提升 |
||
任务数(人) |
50 |
50 |
100 |
50 |
50 |
50 |
50 |
50 |
50 |
50 |
50 |
附件2
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模块要求
培育 类型 |
培育 层级 |
总学时 |
课程所占总学时比例 |
线上培训占总学时比例 |
||
综合素养课 |
专业技能课 |
能力拓展课 |
||||
常设 任务 |
市县级 |
≥64 |
≥10% |
≥70%(其中实践教学不低于专业技能课的50%) |
≤20% |
≤15% |
专题班 |
省级 |
≥120 |
||||
市级 |
≥88 |
|||||
县级 |
≥72 |
注:培训45分钟为1学时,每天不超过8个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