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埠镇政协工委,李勇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杭埠镇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础设施建设
近年来,我县通过安排10%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用地指标和不少于5%比例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于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用地和满足乡镇发展以及乡村振兴的用地需求,对纳入省重大项目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或县域新增指标不足的,可申请使用省统筹指标予以保障。据不完全统计,自2017-2023年期间,我县年度用地计划的75%以上均使用在杭埠范围。凡涉及基础设施及民生建设,均全力给予了保障。因杭埠镇发展重心一直向工业经济倾斜,可能使得当前杭埠镇城乡发展不均衡,部分地区交通等基础设施有短板。交通项目需要符合宽度、厚度标准,尤其是杭埠镇道路两侧除了村庄就是基本农田,拓宽路基就占基本农田,受国土政策“红线”限制,导致部分交通项目无法实施。
为切实改善杭埠镇农村基础设施状况,一是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布局引领。完成《舒城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舒城县杭埠镇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方案》及《杭埠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编制并获批复。依据上述规划,杭埠镇杭城社区和徐圩、朱流圩、杭南等村(社区)大部分已被纳入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二是联合自然资源等部门,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科学规划道路选线,最大限度避让基本农田;协助乡镇加快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探索“微改造”“局部优化”等创新模式,在严守政策红线的前提下提升道路通行能力。三是组建专业技术团队,从项目规划、设计到施工全程提供技术支持,建立项目进度跟踪与质量监管机制,确保工程高效、规范推进。四是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按照乡村振兴接资金项目申报程序积极申报相关项目。
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
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申报由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在认真分析本村资源禀赋、资金来源、产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以及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短板的基础上,组织召开村两委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意见,研究确定村级申报项目,在村内信息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乡镇。乡镇负责对村级提出的申报项目、县级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乡镇提出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通过后,村级提出的申报项目在乡镇信息公开栏进行公示,乡镇提出的申报项目在县级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县级行业主管部门。
县级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乡镇申报项目、县级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对县级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的申报项目进行论证。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汇总项目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论证通过的项目,并对项目是否属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是否属于负面清单项目以及联农带农、绩效目标等情况进行论证。论证通过的项目,结合资金计划,形成项目库清单报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后,在县级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会同项目主管部门根据本年度资金额度,研究提出下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由县级领导小组审定并在县级政府网站进行公告,每年11月底前完成,纳入实施计划的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选,可以根据年度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适度调整。
杭埠镇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相关项目,可根据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申报程序先申报入库,然后根据下一年度资金额度优先纳入年度实施计划。
感谢委员们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C类
联系单位:舒城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64-8621736
2025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