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6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发布时间:2026-07-31 11:14 信息来源:舒城县农业农村局 阅读次数:次 字体:[ 大 中 小 ]我要纠错

潘圣春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支持柏林乡就业产业园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入库及资金安排情况

柏林乡作为移民安置乡镇之一,拥有移民1705人,属中等规模,舒城县水库移民管理服务中心常年按政策对该乡镇移民配套项目予以倾斜支持。针对您提出的柏林乡就业产业园建设项目,县水库移民管理服务中心已于2025年11月完成内部研究,将该产业园项目纳入2026年度水库移民后扶项目库。目前2026年度中央专项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暂未下达,待上级资金指标正式下达后,第一时间将该项目上报县政府统筹研究资金落地及实施安排。

二、常态化帮扶(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入库

根据项目规模、实施主体、覆盖区域等因素,由村(欠发达国有农场、林场)、乡镇或者县级部门等提出项目入库申请。项目单位提交入库申请时,应完成必要的前期工作,明确建设内容、投资概算及帮扶资金申请额度、预期绩效目标、利益联结机制、实施期限等。县级行业主管部门严格对照入库要求审核,确保入库项目质量。拟入库项目,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统一汇总(农场项目除外)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在项目申报、评审、批复各环节,严格落实公告公示要求,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对帮扶资金单体投资或累计投资额度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不含)、3000万元(含)以上的拟入库项目,分别由市级、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提级综合论证。单体投资500万(含)以上项目需开展县级尽职调查。

产业发展类项目入库时要明确运营方案及利益联结机制。基础设施类项目入库时要明确管护机制和管护经费来源。跨年度实施的项目,要在实施方案中明确各年度建设内容及资金投入金额。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年度资金安排,制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对纳入年度实施的项目,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建成后形成固定资产的项目,要在实施方案中明确拟确权对象。

三、常态化帮扶(财政衔接)资金项目使用和管理

1.资金支出范围。一是重点支持帮扶产业发展,提升产业帮扶质效,优先用于带动符合条件的帮扶对象通过产业增收;支持推动全产业链开发壮大县域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鼓励运用先进高效农业科学技术促进帮扶产业提档升级。二是支持重点帮扶群体就业增收。三是支持补齐必要的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四是其他方面。

2.项目管理。一是帮扶资金项目由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程序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和报批。二是帮扶资金实施的产业项目应健全联农带农富农机制,通过生产带动、托管托养、合作经营、帮助产销对接、就业务工、收益分红等方式与重点帮扶群体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并适当带动其他农户,对于到人到户产业项目应聚焦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事先合理确定实施方式和奖励补助标准。不得采用简单入股分红方式实施项目。三是帮扶资金实施项目优先形成固定资产,具备条件的应尽量确权到村。要加强项目资产全过程管理,在项目谋划时明确资产管护责任,完工验收后做好资产确权移交,加强资产后续运营管护,规范开展收益分配。

柏林乡就业产业园建设相关项目,可在完成必要的前期工作(如:土地、环保、承接主体等)的基础上,根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要明确具体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概算及帮扶资金申请额度、预期绩效目标、利益联结机制、实施期限等,根据常态化帮扶(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申报程序申报入库,并由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根据下一年度资金额度优先纳入。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舒城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64-8621736/8621120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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