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6号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发布时间:2026-07-31 11:18 信息来源:舒城县农业农村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华兴福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村级经营性资产运营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联动,健全机制”的建议

此项建议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目前,全县正在着力构建协同高效的工作体系:一是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已进一步明确农业农村部门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与发展、衔接资金项目形成资产的后续管理中的牵头职责,财政部门加强资金保障与绩效监督,组织部门把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县村三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的“龙头项目”推进,纳入乡镇党委书记述职内容。多部门定期会商,形成工作合力。二是逐步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重点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村级“四议两公开”、会计职责、财务公开等方面,同时紧扣巡察、审计反馈问题,全县先后出台了多项制度文件;各乡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村级按月报账、收支预决算、报账责任金等制度,细化了村级支出审批、村级资产资源监督等管理程序,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三是推进“三资”管理信息化建设。开展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重点将权属不清的零散资产、未确权到村集体的原扶贫资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及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形成的资产纳入清产核资范围,累计完成7226条扶贫资产关联匹配数据,并准确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全面启用银村直连平台,实行非现金结算,实现统一监管,实现了农村集体“三资”的数字化、信息化、平台化动态监管。下一步将根据省级层面要求,逐步实现经营性资产登记、运营、收益、处置等环节的动态监测与数据分析,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二、关于“规范建设,依法推进”的建议

此项建议是保障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全县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实施为契机,组织开展专项普法宣传和培训。结合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各地修订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重点细化资产运营、成员(代表)大会决策程序、收益分配等关键条款。

要求村级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经营性资产重大投资、处置、大额收益分配等事项,必须履行民主程序。督促集体经济组织定期(至少每年一次)向成员(代表)大会报告资产运营及财务情况,保障成员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严格落实《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的指导意见》关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的要求,指导各村遵守收益分配原则,明晰收益分配范围,严守收益分配顺序,规范收益分配程序,合理确定公积公益金提取比例,明确可分配收益中用于成员分红的最低比例或金额,探索建立收益分配与资产效益挂钩的机制,稳定成员预期,激发内生动力。

三、关于“加大投入,发挥资金示范效应”的建议

此项建议是提升资产效能的关键路径。全县将多措并举推动盘活增效:一是实施分类指导。按照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相关要求,彻底摸清农村集体资产底数,确保资产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结合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对村级低效闲置资产开展排查摸底,建立台账,指导乡村按照“一产一策”、“一资产一策”原则制定盘活方案。对区位、基础条件较好的资产,鼓励通过自主经营、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直接盘活;对位置偏远、功能单一的资产,探索由乡镇或强村牵头,进行跨村整合、打包开发;对老旧无法使用的资产,加强日常管护或适时申报资金加以改造盘活。二是创新经营机制。结合乡村建设行动和公共空间治理,依法依规将清理出的集体建设用地、闲置宅基地、闲置校舍等资源,优先安排用于发展乡村产业,经营管理权依法赋予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推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等联农带农模式,引入现代管理理念和市场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由乡村组建乡村振兴投资运营平台,对优质资产进行专业化、市场化运营。如乡村统筹谋划,“联村抱团”发展。由乡镇党委牵头统筹,辖区内各村联合组建经营实体,通过“镇村”联合、“企村”联合、“村村”联合,共同经营产业项目,破解村集体经济“小散弱”问题三是加大政策支持统筹整合相关财政资金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对发展前景好、带动力强的村级经营性项目予以倾斜支持。落实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为村级资产运营和产业发展提供信贷支持。当前全县深入推进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百千万工程”提升行动,通过县区帮扶资金、库区移民资金等激活村集体“三资”要素,谋划项目,用“输血”激活“造血”功能。

四、关于“严格奖惩,完善激励惩戒机制”的建议

此项建议是激发基层干部积极性的重要保障。相关工作已在深化: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把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动乡村振兴的动力和引擎,纳入全县实施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指标。县委组织部建立严格考评机制,严格落实县级集体经济发展激励办法,大大激发了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的热情。各乡镇持续健全和完善村干部工作业绩和集体经济收益挂钩制度,制定考评细则,按照程序严格考评,落实相关奖惩措施。对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村党组织和村“两委”成员,进行物质激励,尤其是以村级自营发展产业的村,鼓励在严守收益分配顺序情况下,在每年村级收益中抽出一定比例用于奖励村干部。对因不作为、乱作为导致集体资产流失、经营长期亏损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追责。

五、关于“加强教育培训,打造人才队伍”的建议

此项建议是解决当前短板弱项的长远之策。全县正持续加强相关工作:全县健全“县乡村”三级责任体系,以党建“书记领办”项目为抓手,建立“一村一方案,一周一指导”工作机制,推动各级党组织书记披甲上阵,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良好局面。健全“一人派驻、全员上阵”机制,推动驻村第一书记开展“组团式”帮扶,实现帮扶单位资源资金、技术力量下沉一线。依托“万名党员进党校”、乡村振兴“大讲堂”,每年对农村党员、驻村工作队、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农村致富带头人开展全覆盖轮训,开展第一书记“擂台比武”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在发现村集体经济中担当作为、发挥作用。

把村党组织书记、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纳入乡村振兴人才、乡村带头人“头雁”项目等培育培训范围,依托各级党校、高等院校、乡村干部实训基地等,开展政策技术、经营管理培训,提升乡村干部抓产业发展、抓“三资”管理能力。实施村书记后备力量培育“三项行动”,摸排储备人选1124名,安排450名优秀“三农”干部结对帮带,组织116名优秀乡村干部赴浙江跟班学习,转化实践成果44件。利用农业农村部学用贯通综合试点县契机,优选34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带头人,围绕政策落地、模式创新、产业升级三方面,提升村级组织发展集体经济的实操能力,形成“培育一人、带动一片、致富一方”的良好局面。

结合乡镇机构改革,明确要求加强乡镇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确保有机构负责、有专人干事。推动将优秀农村经营管理干部纳入基层人才培养计划,在待遇保障、晋升渠道上予以倾斜。

下一步,舒城县农业农村局将充分吸纳您提出的各项建议,结合已有工作部署,聚焦村级经营性资产运营中的难点堵点,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强化指导服务,压实各方责任,着力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质增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制度保障。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舒城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64-8621202

 

 

2026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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