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7号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陶友恕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山区农田灌排渠道建设与管护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统筹规划,加大资金投入”的建议
根据2019年机构改革明确的职能划分,支渠以上水利建设职能划归水利部门,支渠以下农田水利职能划归农业农村部门。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聚焦田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提质增效,重点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常态化帮扶农建项目,针对性解决山区田间沟渠淤堵、灌溉不畅、配套不足等问题。近年来,舒城县农业农村局持续加大对晓天、山七、高峰、庐镇等山区乡镇的项目和资金倾斜力度。2025年实施沟渠水毁修复、当家塘清淤扩挖等衔接资金农建项目,有效缓解了部分山区农田灌溉难题。下一步,将紧扣“十五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统筹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常态化帮扶农建等项目资金,优先向灌排薄弱、群众需求迫切的山区乡镇倾斜,持续补齐山区田间小型灌排设施短板。
二、关于“推进灌排设施升级改造”的建议
针对山区田间沟渠老化破损、渗漏严重、输水效率低等突出问题,我局在近些年农建项目中,将山区小型灌排设施升级改造作为重点内容,因地制宜实施田间沟渠清淤疏通、防渗硬化、配套完善等提质改造工程,着力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米”问题。对于支渠以上骨干水利设施的升级改造,舒城县农业农村局将主动对接水利部门,积极配合做好项目摸排、需求上报、群众协调等工作,形成部门联动、各司其职的整治格局,全方位提升山区整体灌排保障能力。
三、关于“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的建议
舒城县农业农村局始终坚持“建管并重、重在长效”的工作原则,严格落实农田设施管护相关规定。一是压实管护责任,强化行业指导和制度约束,压实乡镇、村级属地管护主体责任,指导建立健全常态化巡查、日常维修养护机制。二是落实管护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损毁高标项目工程及时落实管护奖补资金,保障工程设施常态完好、长效运行。三是加强行业监管,常态化开展工程管护督导检查,重点督查镇村是否按管护协议落实责任、是否及时处置管护中发现的问题。同时,严格落实《舒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对实施过高标准农田项目的山区乡镇,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损毁的公益性田间水利工程,指导乡镇及时摸排上报、规范申报,我局将实地核查、据实认定,对符合奖补条件的项目及时落实管护奖补资金,保障田间工程设施常态完好、长效运行。
四、关于“强化排涝减灾能力”的建议
针对山区农田排涝减灾短板,舒城县农业农村局立足职能、精准发力,将各乡镇建设需求纳入以后年度整治计划,在后续高标准农田、常态化帮扶农建项目实施过程中,同步优化田间排涝体系,通过疏通田间排水沟渠、完善小型排水配套、修整低洼田块排水通道等方式,针对性解决田间积水、排涝不畅等问题。针对山区大中型排涝设施、骨干排涝水系整治等工作,将积极对接水利部门,及时反馈山区乡镇的排涝短板诉求,配合争取专项整治项目,构建“骨干排水+田间疏排”的完整灌排体系,全面筑牢山区农业防灾减灾屏障。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加大山区灌排设施建设投入,优先将灌排条件薄弱的山区乡镇纳入以后年度项目范围;二是加强与水利、财政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整合资金、形成合力;三是指导乡镇建立健全高标项目工程管护机制,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舒城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64-8620171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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