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水[2017]137号
关于江道礼等三位同志退休的通知
舒城县梅岭水力发电站:
根据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皖政[2007]8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经审批同意江道礼、樊高华、宋东明三位同志退休。其退休费标准按附表发给,不再发给任何形式的奖金,江道礼、宋东明同志从2017年8月起执行。樊高华同志从2017年9月执行。
2017年8月22日
抄送: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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