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舒城县水利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7-02-06 00:00 信息来源:舒城县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舒城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7178号)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预算。
  一、部门职能

 水利局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水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拟定全县水利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二)组织拟定全县水利发展战略,编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制定全县水利建设计划;负责全县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设计文件的起草、呈报工作,并组织实施。

(三)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和水能资源);制定全县用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负责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国民经济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中有关水资源、水土保持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

 (四)拟定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监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

(五)按照国家和县有关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证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监测河库的水量、水质。

(六)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地区间水事纠纷。

(七)负责全县水利基本建设的行业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水利工程技术标准、质量监督和管理,监督实施水利建设的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八)指导全县水利系统贯彻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会计政策、法规;负责全县水利资金的安排及监管;负责各项水规费的收缴、使用、监管;指导全县水利水电系统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九)组织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重要河流、界河的综合治理和开发;组织指导重要水利工程、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负责全县河道采砂工作。

(十)组织指导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电电气化工作;负责全县农田排灌、节水灌溉、乡镇供水和缺水地区人畜饮水工作;指导全县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主管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十二)负责全县水利科技工作,管理全县水利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县水利职工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组织、协调、监管、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河流、水库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汛抗旱实施统一调度;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水利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和局属单位预算,纳入水利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7个,分别是局机关、杭北灌区管理分局、机电排灌中心管理站、合兴宕管理所、舒三排涝站、杭埠河堤防管理所、丰乐河堤防管理所。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1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计5238.4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2.5%,增加127.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78.44万元,(含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63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400万元,其他收入60万元。

2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5238.4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2.5%,增加127.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8.44万元,项目支出2400万元。

    3、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水利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按每人5000元安排,包干使用到单位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4、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水利局机关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经费。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水利局机关国有资产没有个人占有情况。(1)房屋皆为办公用房;(2)专用设备,局设档案、设备保管室;(3)电脑及打印设备皆办公室统一登记;

6、“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水利局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12.64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0%,减少3.16万元,原因是中央八项规定。其中,公务接待费7.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36万元。

  

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oldfiles/UploadFile/1/2017/2/2017021514458770877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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