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解读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保障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特制定《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主要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依据《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皖政〔2013〕15号)和《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六政〔2014〕10号)求,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提高能力、强化监管,加强用水需求和用水过程管理,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落实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保障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舒城县水利局办公室草拟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各股室、相关乡镇、企业征求意见,最终形成《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并发至各乡镇(开发区)。
四、工作目标
到2015年,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3.5亿m³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35%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95以上,全县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85%;2020年,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3.255亿m³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60m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以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87%;2030年,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3.515亿m³内,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60m³一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9以上,全县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河流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五、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
(二)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切实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
(三)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
六、保障措施
落实水资源管理责任制,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投入机制,推进依法监督,强化宣传教育。
解读机关:舒城县水利局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4—8928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