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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16:39 信息来源:舒城县水利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编制2021年度舒城县水利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舒城县水利局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舒城县水利局联系(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春秋北路62号;邮编:231300;联系电话:0564-867120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1年,水利局在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政务公开办的有力指导下,继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涉及河湖长制建设、水利民生、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财政专项资金、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等信息,及时发布汛情、旱情、灾情及预警应对信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效提高了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效率。2021年,水利局及时主动回应24件,及时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信息,本年度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共计19件,其中人大建议办理10件,政协提案办理9件,按季度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结果,按月公开行政处罚结果,办理行政许可6件,行政处罚15件。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计352条,较上年增长27.2%,包括基本信息公开和重大领域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要求,切实抓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由于本年度依申请公开平台迁移,我局积极参加县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培训工作,积极做好相关数据迁移。2021年,我局线上依申请公开两件,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答复程序进行线上公开,全部办理完结。线下无依申请公开信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成立水利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灵活运用主要负责人解读、专家解读、在线访谈、媒体解读和新闻发布会等各种形式,进行重要政策解读,帮助群众更好地理解政策。定期对网上政府公开信息进行隐私排查,对发布的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信息严格执行三审制,按照上级要求,今年对我局规范性文件按时进行清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目录,对照省、市、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21年版,认真编制调整、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五)监督保障。完善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机制。根据人事变动和部门职能,我局及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多次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工作思路和要点,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监督领导机制,完善了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及时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严格按照县政务公开办要求,按季度公开政务公开测评整改清单和整改报告。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年度考核、社会评议和相关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14.1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1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1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较上一年度有较大提升,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部分信息公开内容不规范。科室公开的部分信息存在标题不够突出,要素不够全面;二是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的质量和效果还有待提升。在本年度季度测评中,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水平还有待提高,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主动公开栏目中的重大决策预公开和政策法规两个栏目以及政策解读栏目,重大决策预公开中意见征集和意见反馈发布不规范,政策法规中负责人解读和其他解读为零。

我局针对2021年度每季度测评中出现的问题,对照问题清单一一整改,并及时上传到监督保障栏目。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将积极采取改进措施,切实有效的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全局政务公开业务的水平。加强沟通学习。密切与政府政务公开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查漏补缺,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水平,不断推进水利行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进一步围绕水利的重大部署及民生事项,全面公开、精准解读重要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多形式多方法的开展政策解读,聚焦社会热点,多渠道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舒城县水利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