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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水利局2022年第二季度行政处罚结果

发布时间:2022-07-01 16:18 信息来源:舒城县水利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当事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舒水罚决字〔 2022 〕第10号 违法采砂 郑某文 在晓天镇晓天河支流白桑园村段河道内开采砂石 违反了《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依据《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予以处罚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没)款 舒城县水利局2022年4月6日
2 舒水罚决字〔 2022 〕第11号 违法采砂 齐某树 在晓天镇天仓河河道内开采砂石 违反了《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依据《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予以处罚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没)款 舒城县水利局2022年4月13日
3 舒水罚决字〔 2022 〕第12号 违法采砂 李某丰 在舒茶镇清水河梅心驿村段河道内开采砂石 违反了《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依据《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予以处罚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没)款 舒城县水利局2022年5月7日
4 舒水罚决字〔 2022 〕第13号 违法采砂 李某明 在晓天镇晓天河支流白桑园村段河道内开采砂石 违反了《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依据《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予以处罚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没)款 舒城县水利局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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