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制订河湖长制法规文件、工作制度、工作计划(要点);组织建设“一河(湖)一档”、编制“一河(湖)一策”方案;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单位)交办事项和本级总河长、河长湖长确定的事项,处理公众投诉举报;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开展河湖治理保护专项行动,督促做好问题整改落实;承担河湖长制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和信息通报工作;组织开展河湖长制宣传活动,指导河湖保护公益志愿活动;组织开展河湖长制培训活动,建立河湖长制信息发布平台;推动建立河湖长制相关工作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河湖长制各项任务;分办上级安排部署的任务和总河长、河长湖长研究确定的事项,并做好督办工作;做好河长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完成上级或本级总河长、河长湖长交办的任务。
二、服务内容
承担河湖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履行组织、协调、分办、督办职责,落实总河长、河长湖长确定的事项,当好总河长、河长湖长的参谋助手。
三、人员名单
河长制工作股 |
杜小倩 |
男 |
干部 |
河长办专职副主任 |
河长制工作股 |
朱劲松 |
男 |
干部 |
职工 |
河长制工作股 |
陈 杰 |
男 |
干部 |
职工 |
河长制工作股 |
梁 杰 |
男 |
干部 |
股长 |
地 址:县水利局三楼308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负责人:梁杰
电 话:0564-8621911
邮 箱:scxslj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