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领导 |
序号 |
重点工作 |
基本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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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要求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胡久松 |
1 |
1.按照省市安排,依据2023年县委一号文件,对各乡镇、开发区和相关县直单位开展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责任清单完成情况月调度; 2.绿色振兴赶超发展关键性工程; 3.继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
1.依据2023年县委一号文件,建立重点工作任务责任清单化管理台账,对各乡镇、开发区和相关县直单位完成情况适时进行跟踪调度。 2.根据六安市绿色振兴赶超发展关键性工程任务要求,分项抓好落实。 3.持续开展夏季村庄清洁行动,开展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工作,迎接省级交叉互查工作。
4.依据《舒城县2023年“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推动我县宣传教育活动开展。 5.依据《六安市乡村振兴争先创优“赛马”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并结合我县实际,拟定我县乡村振兴争先创优“赛马”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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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2023年县委一号文件建立的重点工作任务责任清单化管理台账,对各乡镇、开发区和相关县直单位完成情况适时进行跟踪调度,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根据六安市绿色振兴赶超发展关键性工程任务要求,分项抓好落实,继续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持续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推深做实“138+N”工程和“6969”提质增效行动,增强乡村产业韧性;强化品牌培育提升,增强核心竞争能力。 3.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县人居环境,完成全县农村改厕问题全面摸排整改工作。 4.依据《舒城县2023年“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安排,推动我县宣传教育活动开展。 5.依据《六安市乡村振兴争先创优“赛马”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并结合我县实际,拟定我县乡村振兴争先创优“赛马”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并尽快行文下发。 |
县委农办 |
各乡镇、开发区和相关县直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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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两强一增行动 |
扎实推进十七项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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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继续开展月调度推进机制,持续推进“两强一增”行动月调度工作;
2.科技强农行动重点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和数字化农业建设。
3.继续稳步推进4个烘干中心、4个农事服务中心项目进展。
4.拓宽农民财产性收入来源渠道。一是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二是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加快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是大力实施“育强扩容”行动,深入推广发展村级集体经济“1322”工作法,全面落实“一社三会+N公司”村级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不断深化拓展特色产业型、资源开发型、土地合作型、物业经营型、乡村服务型等集体经济实现形式。 |
县农业农村局 |
两强一增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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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小田变大田” |
完成2022年度县级验收,做好市级验收准备;加快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小田变大田项目初步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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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成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验收 2、基本完成2023年高标准农田招投标工作 |
县农业农村局 |
各乡镇、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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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与上海市对口合作农业特色农产品加工和基地建设及供应合作专班工作 |
1. 依托桃溪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园,加强与上海农科院及有关高校合作,打造六安—上海合作共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将合作共建园建成全县农业对接帮扶的桥梁扭带平台。
2. 计划与舒城籍上海客商汪远长、张报文等开展农产品销售合作,建立舒城农产品销售馆。
3. 确保舒城搜农沣巢供销有限公司入驻832平台,全面参与上海市消费帮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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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2023年上海市青浦区农业招商推介会
2、推动搜农沣巢公司与上海地区供销合作社、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对接,进一步扩大农产品销售渠道。
3、扩大景鸿禽业肉鸽养殖基地建设,进一步升级完善加工车间,实行公司加农户模式,实现年向上海销售肉鸽800万对以上。
4、组织农业企业参加第六届上海对口地区特色商品展销会。 |
县农业农村局 |
百神庙镇 舒茶镇 县融媒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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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积极争创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 |
1.委托农业农村部有关农业规划设计院对桃溪现代农业产业园进行整体规划设计;
2.2023年争取县政府整合涉农项目对产业园给予重点支持,促进三产融合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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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月份将做好征集反馈意见的整理工作 2、总投资1.2亿元的桃溪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暨农业科技创新中心数字智慧农业应用示范基地建设,10月份将开工。 |
县农业农村局 |
县农科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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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农业双招双引工作 |
1、县农业农村局班子包保各乡镇、开发区,摸排农业招商引资线索项目;
2、与县招商中心做好对接;
3、发挥绿色农产品加工园区和桃溪农科所园区招引效应,吸引外来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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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成市下达的8个农业招商引资目标;
2.做好省绿色食品“双招双引”平台项目录入,做好招引项目签约、开工、投产调度和项目纳统; |
县农业农村局 |
各乡镇、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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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推进水利重点工程项目 |
落实水利工程调度机制,加快未开工项目前作和在建项目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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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年度目标,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加强与中国南水北调集团水网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对接,尽快推动项目落地生根 |
县水利局 |
各乡镇(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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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龙河口水库清淤和引水工程生态补偿工作 |
分别向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和合肥市对接争取;开展水库清淤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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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跟进,加快推动项目落地实施 |
县水利局 |
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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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河长制、林长制工作 |
调整完善各级河长、林长;推动河长巡河、林长巡林制度有效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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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编制单位完成8条河流的健康评价;完成8月份三级河长巡河任务;完成巢湖河长办、市河长办交办问题整改。 |
县水利局
县林业局 |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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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工作 |
推动县、乡镇、村成立林权流转专班;开展前期乡镇林地流转、林木收储调研工作;启动舒城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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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国储林可研报告。准备储备林项目立项备案,项目环评等融资材料。启动林权流转工作。 |
县林业局 |
林投公司 各乡镇(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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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成效考核反馈问题及集中排查问题整改及2023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年中督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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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省市及方案要求,在整改时限内完成问题整改,督促指导镇村对排查出的问题,完成整改。拟于7月底对22个乡镇(开发区)对2023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开展督查。 |
县乡村振兴局 |
各乡镇(开发区)、有关县直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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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加大对光伏公益岗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力度 |
出台规范使用光伏公益岗、生态护林员
助力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建议;动态调整光伏公益岗从业人员;加强对光伏公益岗从业人员的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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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光伏公益岗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的作用;
加强对光伏公益岗的规范管理; |
县乡村振兴局 |
各乡镇(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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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工作 |
推进2022年度20个省级中心村重点项目建设,实施175个自然村庄环境整治,规划建设2023年24个省级中心村示范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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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目标,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迎接市对美丽宜居自然村庄认定工作。完善2022年度20个省级中心村建设,推进2023年度24个省级中心村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
县茶谷中心 |
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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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编报2023年度第二批水库移民后扶项目计划 |
及时验收2023年第一批已完工项目。及时组织编报第二批项目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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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2023年第一批已完工项目。根据省下达的资金建设计划和要求,从2023年度水库移民项目库中选择项目,组织编报第二批项目计划。 |
县移民中心 |
各乡镇、开发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