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日期:2023年9月1日 | |||||||
负责领导 | 序号 | 重点工作 | 基本措施 | 目标要求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
1 | 推进水利重点工程项目 | 落实水利工程调度机制,加快未开工项目前作和在建项目推进 | 根据年度目标,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 县水利局 | 各乡镇(开发区) | ||
2 | 龙河口引水工程和生态补偿工作 | 协助龙河口引水工程扫尾,分别向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和合肥市对接争取建议生态补偿机制。 | 及时跟进,加快推动项目落地实施和建议生态补偿机制。 | 县水利局 | 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财政局 | ||
3 | 河长制、林长制工作 | 调整完善各级河长、林长;推动河长巡河、林长巡林制度有效落实。 | 督促编制单位完成8条河流的健康评价;完成10月份三级河长巡河任务;完成巢湖河长办、市河长办交办问题整改等其他相关工作。 印发舒城县林长能力提升年实施方案文件和总林长令,筹备召开县级总林长会议;全面开展六安市国土绿化试点等林业重点项目建设;完成2023年度下半年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线索点位核查工作;开展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工作。 | 县水利局 县林业局 |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开发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