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领导 | 序号 | 重点工作 | 基本措施 | 目标要求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
胡久松 | 1 | 绿色振兴赶超发展关键性工程 | 1.依据2023年县委一号文件,建立重点工作任务责任清单化管理台账,对各乡镇、开发区和相关县直单位完成情况适时进行跟踪调度。 2.根据六安市绿色振兴赶超发展关键性工程任务要求,分项抓好落实。 3.依据六安市《关于成立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文明村镇创建工作联合督导机制的通知》,持续开展夏季村庄清洁行动,进一步提升我县人居环境。 4.依据《舒城县2023年“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继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 5.依据《舒城县乡村振兴争先创优“赛马”工作方案(试行)》,及时组织开展我县2023年度三季度乡村振兴争先创优“赛马”工作。 6.根据全县下剩乡镇观摩点申报情况,拟定观摩会建议方案,报请县领导审核。 |
1.依据2023年县委一号文件建立的重点工作任务责任清单化管理台账,对各乡镇、开发区和相关县直单位完成情况适时进行跟踪调度,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根据六安市绿色振兴赶超发展关键性工程任务要求,分项抓好落实,继续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持续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推深做实“138+N”工程和“6969”提质增效行动,增强乡村产业韧性;强化品牌培育提升,增强核心竞争能力。 3.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围绕“两整一改”要求继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进一步提升我县人居环境;完成全县2023年9000户农村新建改厕工作,督促乡镇完成农村改厕网报系统录入工作,开展乡镇新建改厕初验收工作。 4.依据《舒城县2023年“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安排,推动我县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并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上报至市委农办。 5.依据《舒城县乡村振兴争先创优“赛马”工作方案(试行)》,及时组织开展我县2023年度三季度乡村振兴争先创优“赛马”工作。 6..根据审议通过的建议方案,做好会务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第三季度观摩会圆满完成各项议程。 |
县委农办 | 各乡镇、开发区和相关县直单位 | |
2 | 和美乡村 | 1.深入学习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 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意见》(皖发[2023]10号)、省委农办印发的关于征求《安徽省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文件通知精神,并就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推进“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实施开展调研; 2.组织相关乡镇和县直单位外出考察学习和美乡村建设; 3.以申报创建省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为契机,加快推进我县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工程。 | 1.尽快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 加快建设彰显舒城特色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实施方案》; 2.组织相关乡镇和县直单位外出考察学习和美乡村建设; 3.以申报省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为契机,加快建设彰显舒城特色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 县农业农村局 | 舒城县“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
3 | 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小田变大田” | 完成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审工作;加快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工程进度、小田变大田项目初步设计进度。 | 1. 完成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审工作;
2. 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度达25%; 3. 完成2023年小田变大田项目招投标工作. |
县农业农村局 | 各乡镇、开发区 | ||
4 | 与上海市对口合作农业特色农产品加工和基地建设及供应合作专班工作 | 1.依托桃溪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园,加强与上海农科院及有关高校合作,打造六安—上海合作共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将合作共建园建成全县农业对接帮扶的桥梁扭带平台。 2.计划与舒城籍上海客商汪远长、张报文等开展农产品销售合作,建立舒城农产品销售馆。 3.确保舒城搜农沣巢供销有限公司入驻832平台,全面参与上海市消费帮扶工作。 |
1.推进上海农科院园艺研究所与舒城县农科所共建供沪高端蔬菜生产基地建设。 2.鼓励支持快乐蜂(安徽)食品、众爱食品等公司上海新增门店建设,扩大舒城预制食品销售。 3.组织企业开展展示展销,进一步扩大对沪销售额。 |
县农业农村局 | 百神庙镇 舒茶镇 县融媒体中心 | ||
5 | 积极争创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 | 1.委托农业农村部有关农业规划设计院对桃溪现代农业产业园进行整体规划设计; 2.2023年争取县政府整合涉农项目对产业园给予重点支持,促进三产融合发展。 |
1. 9月份将完成设计稿的第二轮征集意见汇编 2. 总投资1.2亿元的桃溪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暨农业科技创新中心数字智慧农业应用示范基地建设,10月份将开工。 | 县农业农村局 | 县农科所 | ||
6 | 农业双招双引工作 | 1.县农业农村局班子包保各乡镇、开发区,摸排农业招商引资线索项目; 2.与县招商中心做好对接; 3.发挥绿色农产品加工园区和桃溪农科所园区招引效应,吸引外来投资。 |
1.做好今年全县农业招商引资项目汇总、资料整理和上报工作; 2.做好省绿色食品“双招双引”平台项目录入,做好招引项目签约、开工、投产调度和项目纳统; |
县农业农村局 | 各乡镇、开发区 | ||
7 | 推进水利重点工程项目 | 落实水利工程调度机制,加快未开工项目前作和在建项目推进 | 根据年度目标,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 县水利局 | 各乡镇(开发区) | ||
8 | 龙河口引水工程和生态补偿工作 | 协助龙河口引水工程扫尾,分别向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和合肥市对接争取建议生态补偿机制。 | 及时跟进,加快推动项目落地实施和建议生态补偿机制。 | 县水利局 | 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财政局 | ||
9 | 河长制、林长制工作 | 调整完善各级河长、林长;推动河长巡河、林长巡林制度有效落实。 | 督促编制单位完成8条河流的健康评价;完成11月份三级河长巡河任务;完成巢湖河长办、市河长办交办问题整改等其他相关工作。 | 县水利局 县林业局 |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开发区) | ||
10 | 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工作 | 推进林权流转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林权流转协议;对接农发行,落实林权流转费用首笔贷款发放工作;开展可研(二期)规划调研工作。 | 与张母桥等5个试点乡镇签订林权流转正式协议,持续开展流转林地登记办证;完成授信后首笔贷款业务;完成2024年作业设计招标工作;启动可研(二期)编制工作。 | 县林业局 | 林发公司 各乡镇(开发区) | ||
11 | 9月底专项衔接资金支付达到上级考核要求 | 相关县直主管部门要督促各乡镇(开发区)加快项目开工建设,及时拨付资金。所有项目在批复60日内务必开工(完成施工合同签订),并严格按照批复要求实施项目,9月底资金实际支付进度达75%。 | 9月底专项衔接资金(中央、省级)支付达到上级考核要求75% | 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 | 各乡镇(开发区)、有关县直单位 | ||
12 | 完成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年中督查问题反馈及整改 | 对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年中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形成督查通报,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审议后,下发至各乡镇(开发区),要求乡镇(开发区)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督查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完成整改。 | 通过督查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完成整改,进一步补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中的短板弱项,着力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落实。 | 县乡村振兴局 | 各乡镇(开发区)、有关县直单位 | ||
13 | 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工作 | 推进2022年度20个省级中心村重点项目建设,建设2022年度175个美丽宜居自然村庄,下达2023年175个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建设任务,规划建设2023年22个省级中心村。 | 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目标,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完善2022年度20个省级中心村建设的档案资料,抓好污水治理、环境提升等重点项目建设,推进2023年度22个省级中心村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部署安排2024年10个和美乡村中心村提升工程。 | 县茶谷中心 | 县农业农村局 | ||
14 | 督促2023年度第二批水库移民后扶项目开工建设 | 及时验收2023年第一批已完工项目,对项目进度滞后的乡镇进行调度 | 确保2023年第一批项目尽快完工报账,第二批项目按期开工建设。 | 县移民中心 | 各乡镇、开发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