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水利局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为招聘编外人员,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选拔机制。
二、招聘计划
根据单位经营发展需要,从严控制招聘人员,确需招聘人员,列出招聘计划,报县水利局党组审批同意后实行。
三、拟定招聘对象及条件
根据不同岗位设定招聘对象及条件,对学历、年龄、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作出明确规定。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发布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对资格审查、体检合格人员,县水利局党组组织考察组对招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签约聘用
受聘人员一律纳入经营单位聘用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六、附则
本办法由舒城县水利局负责解释,本办法从2023年9月起施行
舒城县水利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