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公示
2024年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指出“部分项目水土保持监管缺失。舒城县苦栗寨建筑石料用安山岩矿采矿点项目连接道路区域,未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建设排水沟和沉砂池。舒城县和襄高速千人桥镇道路施工标段和棠树取土场存在未建临时排水沟等水土保持措施不落实问题。”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部分项目水土保持监管缺失。舒城县苦栗寨建筑石料用安山岩矿采矿点项目连接道路区域,未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建设排水沟和沉砂池。舒城县和襄高速千人桥镇道路施工标段和棠树取土场存在未建临时排水沟等水土保持措施不落实问题。
二、整改实施主体
舒城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舒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制定整改方案,舒
城县水利局责令舒城县苦栗寨建筑石料用安山岩矿采矿点项目和舒城县和襄高速千人桥镇道路施工标段和棠树取土场项目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补充完善排水沟,修建沉沙池,确保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到位。
四、目标任务
加强项目水土保持监管,落实水土保持措施。
五、完成时限
2025年4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针对舒城县苦栗寨建筑石料用安山岩矿采矿点项目问题:2024年8月~10月期间,舒城县水利局对该项目多次开展了现场检查,督促建设单位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目前,建设单位补充完善了排水沟,修筑了沉沙池、拦水埂,存在淤积的排水沟和沉沙池已及时清理。
2.针对舒城县和襄高速千人桥镇道路施工标段和棠树取土场问题:2024年,舒城县水利局对该项目多次开展了现场检查,督促建设单位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针对和襄高速千人桥镇段施工项目,督促施工单位完善施工拦挡、排水沟、沉沙池;针对棠树取土场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密目网覆盖、拦挡、排水沟、沉沙池等临时措施。建设单位按照要求补充完善了施工拦挡、排水沟、沉沙池、密目网覆盖等临时措施。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向牵头验收(监管)单位反映。
验收监管单位:六安市水利局
监督电话:0564-3339100
电子邮箱:lassb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