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林业局2015年部门决算报告

发布时间:2017-05-27 00:00 信息来源:舒城县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城县林业局2015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林业建设的方针、政策,组织拟定本县林业配套政策、贯彻措施,并负责落实、检查。

(二)负责全县林业区划,编制全县中长期林业发展及生态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

(三)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和监督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和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协调全社会办林业;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四)承担森林资源和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工作。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凭证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林权登记、变更、发证工作;指导、监督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协助调处山林权属纠纷;负责木竹经营、加工行业的管理。

(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森林防火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县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及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监督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六)审核、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研究提出森林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和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县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预算建议;检查指导各项林业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基层林业站及下属各单位财务管理。

(七)负责林木种苗的生产、经营管理,宏观调控造林、营林和多种经营的计划;指导、协调国有林场、苗圃、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林检局、检查站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各类林场生产经营管理;参与全县森林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

(八)指导万佛山风景区管理处工作。

(九)负责林业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管理、政治思想教育、党务群团、计划生育、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工作考评、奖惩等工作;指导林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十)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和林业技术推广普及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舒城县林业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包括 林业局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增加(减少)0户

纳入舒城县林业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县林业局本级

2

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3

县林业站

4

林检局

5

舒城县森林公安局

6

舒城县森林公安局晓天森林派出所

7

舒城县森林公安局河棚森林派出所

8

晓天林业站

9

山七林业站

10

五显林业站

11

万佛湖林业站

12

张母桥林业站

13

庐镇林业站

14

高峰林业站

15

河棚林业站

16

汤池林业站

17

春秋林业站

18

南港林业站

19

平原驻乡技干

20

五显木竹检查站

21

马河口木竹检查站

三、舒城县林业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2637.1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637.1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4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7.1万元,增长11.27%,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长致使财政拨款收支增加。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637.1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2637.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63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1.1万元,占85%;项目支出396万元,占15%。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637.1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2637.1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67.1万元,增长11.27%,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长致使财政拨款收支增加。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37.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96.9万元,增长96.77%。主要原因一是201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2015年调整为专项收入,原作为政府性基金支出部分变成财政拨款支出;二是人员工资增长致使财政拨款收支增加。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95.34万元,支出决算为26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4.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1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2015年调整为专项收入,原作为政府性基金支出部分变成财政拨款支出;二是人员工资增长致使财政拨款收支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241.1万元,占85%;项目支出396万元,占15%。具体情况如下:

1.“农林水支出”2015年度决算2634.39万元,比2014年增加1294.17万元,增长96.56%,主要原因一是201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2015年调整为专项收入,原作为政府性基金支出部分变成财政拨款支出;二是人员工资增长致使财政拨款收支增加。其中:“行政运行”决算468.58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局行政事务及乡镇林业站等各项支出;“林业事业机构”决算169.29万元,主要用于防火办、县林业站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支出;“森林培育”决算1089.07万元,主要用于育林基金支出;“森林资源管理”决算386.31万元,主要用于森林公安及森林植被恢复费支出;“林业检疫检测”决算125.14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人员及公用支出;林业自然保护区决算10万元,主要用于万佛山风景区工作经费;“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决算221万元,主要用于重点工程项目;“林业产业化”决算150万元,主要用于油茶发展专项支出;“林业防灾减灾”决算15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5年度决算2.69万元,比2014年增加2.69万元,为新增项目,主要原因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费停止征收,原先在非税收入中列支的伤残抚恤由财政预算安排列支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4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2.2万元、津贴补贴214.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9.5万元、离休费20.9万元、退休费206.6万元、抚恤金2.7万元、生活补助7.7万元、住房公积金41.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5万元;公用经费155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7.9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15.4万元、邮电费27万元、物业管理费12.2万元、差旅费21.1万元、维修(护)费4.3、会议费14.9万元、培训费14.2万元、公务接待费4.6万元、专用材料费8.4万元、劳务费415.1万元、工会经费6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8万元、对事业单位补贴813.6万元等。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舒城县林业局201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5年度 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744.9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度林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县林业局共有车辆1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其他用车6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林业局按照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的原则,对1个项目支出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150万元。全年共组织对1个项目(部门整体支出、政策)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150万元。评价结果显示,该项目(油茶发展专项)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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