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林业项目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明确管理责任,规范管理程序,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舒城县林业局制定了《舒城县林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舒林〔2021〕12 号)(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
一、《项目管理办法》制定背景和依据
随着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进一步加大,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国家对林业的投资和实施的项目明显增多,加强对林业项目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明确管理责任,规范管理程序,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十分必要。依据《森林草原资源培育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城县农业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和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舒城县林业局制定了《舒城县林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本办法”)。
二、 《本办法》制定目的意义
本办法明确了具体管理项目范围,申报和审批程序,实施管理主体,验收管理、资金使用和拨付,以及后续维护与监督检查,进一步细化了项目管理的操作性,促进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防范项目建设中的廉政风险,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
三、《项目管理办法》起草过程
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林业项目实施越来越多,规模也越来越大,涉及的范围和面越来越广,强化项目管理,明确管理责任,制定出台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办法摆上了议事日程。
为确保《项目管理办法》具有可操作性,广泛性和科学性,在本办法制定过程中认真研读了上级有关林业项目管理规章制度和政策,并结合我县林业工作实际,以及有效的工作经验,制定本办法 。
《项目管理办法》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乡镇,相关股室意见,召开专家座谈会,开展合法性审查,根据多方意见对文件内容进行了修改后,形成了《项目管理办法》。
四、工作目标
规范林业项目管理,明确管理职责,确保林业项目实施有章可循,防范廉政风险,提高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
五、《项目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本办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项目的申报和审批、项目的实施管理、项目的验收管理、项目资金的使用与拨付、项目后续维护与监督检查、项目的绩效评价与档案管理、附则,共8章35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林业项目管理范围,原则、管理部门和组织。
第二章林业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明确项目申报主体、实施方案编制单位、评定、审批主体及过程。
第三章项目实施管理确定林业项目实施单位范围,项目实施要求等。
第四章项目验收管理确定林业项目县级验收组成人员、组织和责任及相关规定。
第五章项目资金的使用与拨付规范林业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原则、资金发配和拨付程序。
第六章 项目后续维护与监督检查确定林业项目后期维护主体,监督管理主体和职责。
第七章 项目的绩效评价与档案管理明确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和实施主体,项目档案管理内容和单位,
第八章 附则加强林业项目廉政管理和风险防范、违规处理、生效日期等。
六、创新举措
一是积极实施林业项目,大项目带动大发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二是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积极作为,强化林业项目管理,防范林业廉政风险。三是建立舒城县林业局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库,参与林业项目评审、检查验收工作,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四是强化部门联动和配合,明确林业部门、乡镇和财政等责任,加强林业项目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七,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林业局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舒城县林业项目管理领导组,对林业项目立项申报、实施过程、完工验收和后续工作全程监督管理,强化日常管理,在财务室设立项目管理领导组办公室,确保《本办法》全面贯彻执行。加强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监督,根据不同实施主体,规范资金拨付程序,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项目对口股室和所在乡镇共同实施监管,保证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加强《舒城县林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宣传和学习,自《本办法》公布之日起,自上而下严格贯彻执行,不走过场,确保林业项目建设高效优质,项目管理规范科学,同时在实践中中不断检验总结,以便进一步完善,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
九、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舒城县林业局
解读人:李云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4-8622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