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联系电话 |
股室负责人 |
股室名称 |
办公时间 |
办公地址 |
股室职责 |
1 |
0564-8622924 |
高 瑞 |
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服务股) |
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
舒城县林业局桃溪路8号210室 |
协助局领导组织管理局机关工作,协调各股工作关系,起草有关文件和报告,承办收发、接待、会议、档案、信息、保密工作;承担林业预算编制、林业基金管理、林业重点项目审核工作,监督项目资金使用;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及基层林业站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承办系统内人事调整、纪检、监察、劳资、政治思想教育、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及工会工作;承办林业产业化工作。 |
0564-8679571 |
县行政服务大厅二楼三号厅林业局窗口 |
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提供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及行政审批业务咨询;履行法律赋予县林业局的行政审批职责,承办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发放相关批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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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0564-8622186 |
李家兵 |
林长制办公室 |
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
舒城县林业局桃溪路8号205室 |
承担县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筹备县级林长会议;组织、协调、督察、指导全县林长制工作;负责拟定林长制管理、考核、宣传等制度和办法;推动县级林长会议的决策部署、县级林长交办事项、上级林长制办公室交办任务的落实。 |
3 |
0564-8660119 |
彭克泉 |
自然保护股 |
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
舒城县林业局桃溪路8号112室 |
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地、湿地的监督管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和省级、市级、县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湿地生态修复和生态补偿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及省、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管理的政策、法规,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工作,落实疫源疫病监测工作,监管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物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申报工作。 |
4 |
0564-8624466 |
汪自胜 |
森林资源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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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
舒城县林业局桃溪路8号202室 |
承担指导全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消长动态监测工作;编制森林限额;检查监督森林限额采伐制度的执行;监督管理全县木竹运输、加工、经营;协助调处山林权属纠纷;承办林地和森林资源有偿使用管理、林权抵押登记、林权流转工作;承担木材加工、经营行业管理工作。 |
5 |
0564-8663973 |
查明亮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 |
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
舒城县城关镇206国道与七门堰路交口往北200米二楼南1、2、3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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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贯彻执行《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及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负责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的具体组织、管理指导工作;及时统计整理森林病虫害调查资料;调查本行政区域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情况,准确、及时地把发布预报或警报,指导、监督监测点的调查监测工作,提出防治意见;定期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的普查,依法对林木、种苗和木材、竹材进行产地和调运检疫。发现新传入检疫对象和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时,要及时查明情况,组织封锁扑灭,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执行国家的植物检疫任务,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权;对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行政处罚,对违章调运的森林植物和林产品依法予以封存、没收、销毁或者责令改变用途。 |
6 |
0564-8568929 |
李 云 |
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
舒城县林业局桃溪路8号220、221室 |
依照林业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实施由林业局行使的林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林业行政案件的处罚权。承担上级主管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7 |
0564-8568517 |
王永友 |
森林火灾预防预警中心 |
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
舒城县林业局桃溪路8号223室 |
按照综合防灾救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森林火灾防治规划、防火标准的建立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野外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险预测预警、火情早期处置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自然保护地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火险监测预警等工作。 |
8 |
0564-8621269 |
翟田俊 |
县林业工作站、 生态保护修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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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
舒城县林业局桃溪路8号204室 |
宣传和贯彻《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林业方针政策;负责编制全县林业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指导各项林业生产活动;负责林业项目的规划设计、申报、实施和管理,林业生产检查验收,林业统计;依法对全县造林绿化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监督;依法管理全县林木种苗市场,实施检查监督和调剂工作;负责林木种苗及林产品质量检查检测签证工作;负责林业先进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和林业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对全县森林资源价值进行评估鉴定工作;承办绿化办及林学会日常工作;指导乡镇林业站业务;承办林业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