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县林业局就初步制定的《古树名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县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并在林业局内部股室、二级机构和各乡镇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后作出了部分修改。
2022年4月2日,县林业局邀请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园林管理所所长孙静安,林业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和林业专家召开座谈会,对《舒城县古树名木管理办法(送审稿)》的实施进行风险评估,评估会上,与会人员认真研读学习后,对第十七条涉及修剪审批事项建议予以删除,因规范性文件不得涉及行政审批。
各位专家一致认为,《舒城县古树名木管理办法(送审稿)》符合我县实际,依据充分,程序合法,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该办法的出台将为我县古树名木规范化管理提供很强的制度保障,将报送司法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该办法实施风险评估为低风险。
舒城县林业局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