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党组:
经2022年6月9日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李国举同志任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免去:
胡海平同志的县财政局杭埠镇财政所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
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舒城县委组织部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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