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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城县林业局机构职能目录

    发布时间:2025-03-29 09:03 信息来源:舒城县林业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城县林业局机构职能目录
    主要职责 序号 名称 法定依据 实施部门 股室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一、协助局领导组织管理局机关,协调各股室工作关系,起草有关文件和报告,承办收发、接待、会议、档案、信息、保密工作;承担林业预算编制、林业资金管理、林业重点项目审核工作,监督项目资金使用;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及基层林业站财务、资产管理;承办系统内人事调整,纪检、监督、劳资、政治思想教育、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及工会工作;承办林业产业化工作;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提供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及行政审批业务咨询、履行法律赋予县林业局的行政审批职责,承办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发放相关批文。 1 协助局领导组织管理局机关,协调各股室工作关系,起草有关文件和报告,承办收发、接待、会议、档案、信息、保密工作。 舒政办〔2015〕29号、办〔2019〕51号 办公室(行政审批股) 高  瑞 0564-8622924 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2 承担林业预算编制、林业资金管理、林业重点项目审核工作,监督项目资金使用。
    3 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及基层林业站财务、资产管理。
    4 承办系统内人事调整,纪检、监督、劳资、政治思想教育、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及工会工作。
    5 承办林业产业化工作。
    6 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提供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及行政审批业务咨询、履行法律赋予县林业局的行政审批职责,承办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发放相关批文。
    二、指导全县造林、营林、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和名木古树保护工作;负责林木种苗生产管理,林业建设调查研究工作。开展林业技术推广运用和指导乡镇林业站业务工作;拟定全县林业生产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组织有关检查验收和建立业务档案;负责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7 指导全县造林、营林、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和名木古树保护工作。 舒政办〔2015〕29号、办〔2019〕51号 生态保护修复股 翟田俊 0564-8621269
    8 负责林木种苗生产管理,林业建设调查研究工作。
    9 开展林业技术推广运用和指导乡镇林业站业务工作。
    10 拟定全县林业生产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组织有关检查验收和建立业务档案。
    11 负责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三、指导全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消长动态监测工作;编制森林限额,并检查监督森林限额采伐制度的执行;协调处理山林权权属纠纷;负责林地和森林资源有偿使用管理,指导林权流转工作。 12 指导全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消长动态监测工作。 舒政办〔2015〕29号、办〔2019〕51号 森林资源管理股 汪自胜 0564-8624466
    13 编制森林限额,并检查监督森林限额采伐制度的执行。
    14 监督管理全县木材运输、加工、经营以及木材加工、经营行业管理工作。
    15 协调处理山林权权属纠纷。
    16 负责林地和森林资源有偿使用管理,指导林权流转工作。
    四、负责自然保护地、湿地的监测管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湿地生态修复和生态补偿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负责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和省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管理的政策、法规,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和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工作;落实疫源疫病监测工作;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申报工作。 17 负责自然保护地】湿地的监测管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 办〔2019〕51号 自然保护股 彭克泉 0564-8660119
    18 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湿地生态修复和生态补偿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19 负责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20 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21 贯彻实施国家和省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管理的政策、法规,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和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工作。
    22 落实疫源疫病监测工作。
    23 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申报工作。
    五、负责县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筹备县级林长会议,组织、协调、督察、指导、考核全县林长制工作;负责拟订林长制管理、考核、宣传等制度和办法;推动县级林长会议的决策部署、县级林长交办事项、省市林长制报给谁交办任务的落实。 24 负责县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筹备县级林长会议,组织、协调、督察、指导、考核全县林长制工作。 办〔2019〕51号 林长制办公室 李家兵 0564-8622186
    25 负责拟订林长制管理、考核、宣传等制度和办法。
    26 推动县级林长会议的决策部署、县级林长交办事项、省市林长制报给谁交办任务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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