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林业局机构职能目录 |
主要职责 |
序号 |
名称 |
法定依据 |
实施部门 |
股室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 |
一、协助局领导组织管理局机关,协调各股室工作关系,起草有关文件和报告,承办收发、接待、会议、档案、信息、保密工作;承担林业预算编制、林业资金管理、林业重点项目审核工作,监督项目资金使用;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及基层林业站财务、资产管理;承办系统内人事调整,纪检、监督、劳资、政治思想教育、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及工会工作;承办林业产业化工作;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提供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及行政审批业务咨询、履行法律赋予县林业局的行政审批职责,承办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发放相关批文。 |
1 |
协助局领导组织管理局机关,协调各股室工作关系,起草有关文件和报告,承办收发、接待、会议、档案、信息、保密工作。 |
舒政办〔2015〕29号、办〔2019〕51号 |
办公室(行政审批股) |
高 瑞 |
0564-8622924 |
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
2 |
承担林业预算编制、林业资金管理、林业重点项目审核工作,监督项目资金使用。 |
3 |
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及基层林业站财务、资产管理。 |
4 |
承办系统内人事调整,纪检、监督、劳资、政治思想教育、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及工会工作。 |
5 |
承办林业产业化工作。 |
6 |
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提供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及行政审批业务咨询、履行法律赋予县林业局的行政审批职责,承办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发放相关批文。 |
二、指导全县造林、营林、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和名木古树保护工作;负责林木种苗生产管理,林业建设调查研究工作。开展林业技术推广运用和指导乡镇林业站业务工作;拟定全县林业生产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组织有关检查验收和建立业务档案;负责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
7 |
指导全县造林、营林、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和名木古树保护工作。 |
舒政办〔2015〕29号、办〔2019〕51号 |
生态保护修复股 |
翟田俊 |
0564-8621269 |
8 |
负责林木种苗生产管理,林业建设调查研究工作。 |
9 |
开展林业技术推广运用和指导乡镇林业站业务工作。 |
10 |
拟定全县林业生产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组织有关检查验收和建立业务档案。 |
11 |
负责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
三、指导全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消长动态监测工作;编制森林限额,并检查监督森林限额采伐制度的执行;协调处理山林权权属纠纷;负责林地和森林资源有偿使用管理,指导林权流转工作。 |
12 |
指导全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消长动态监测工作。 |
舒政办〔2015〕29号、办〔2019〕51号 |
森林资源管理股 |
汪自胜 |
0564-8624466 |
13 |
编制森林限额,并检查监督森林限额采伐制度的执行。 |
14 |
监督管理全县木材运输、加工、经营以及木材加工、经营行业管理工作。 |
15 |
协调处理山林权权属纠纷。 |
16 |
负责林地和森林资源有偿使用管理,指导林权流转工作。 |
四、负责自然保护地、湿地的监测管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湿地生态修复和生态补偿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负责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和省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管理的政策、法规,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和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工作;落实疫源疫病监测工作;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申报工作。 |
17 |
负责自然保护地】湿地的监测管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 |
办〔2019〕51号 |
自然保护股 |
彭克泉 |
0564-8660119 |
18 |
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湿地生态修复和生态补偿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
19 |
负责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
20 |
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
21 |
贯彻实施国家和省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管理的政策、法规,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和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工作。 |
22 |
落实疫源疫病监测工作。 |
23 |
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申报工作。 |
五、负责县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筹备县级林长会议,组织、协调、督察、指导、考核全县林长制工作;负责拟订林长制管理、考核、宣传等制度和办法;推动县级林长会议的决策部署、县级林长交办事项、省市林长制报给谁交办任务的落实。 |
24 |
负责县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筹备县级林长会议,组织、协调、督察、指导、考核全县林长制工作。 |
办〔2019〕51号 |
林长制办公室 |
李家兵 |
0564-8622186 |
25 |
负责拟订林长制管理、考核、宣传等制度和办法。 |
26 |
推动县级林长会议的决策部署、县级林长交办事项、省市林长制报给谁交办任务的落实。 |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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