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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2022年度森林抚育及抚育经营示范片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2-09-21 08:17 信息来源:舒城县林业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根据六安市绿化委员会《关于持续推进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的通知》(六绿〔2021〕4号)要求,我县在做好造林和退化林修复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完成了森林抚育工作任务。年初上级下达我县今年森林抚育任务共为35000亩,其中中央财政森林抚育面积2000亩,省级森林抚育示范片面积10000,一般森林抚育23000亩9月上、中旬,经乡镇自查和县级核查,我县全面完成了今年的森林抚育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任务完成情况

1、中央财政森林抚育。全县中央财政森林抚育完成2000亩,分布在晓天、山七、五显、庐镇、张母桥和干汊河6个乡镇。

2、省级森林抚育示范片。全县共完成省级森林抚育示范片面积10501.6分布在全县20个乡镇。

经县级核查,面积核实率和合格率均达100%。各施工单位都能严格按照项目作业设计施工,现场审查符合设计要求,作业质量总体良好,项目的合同、公示、采伐证、实施过程等影像档案资料齐全。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1、细化落实任务。市绿化委下达任务后,我县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制定实施方案,项目进行了规划设计并报市局批复同意。各乡镇都与承担具体实施任务的村集体签订了抚育施工作业合同,并在开展抚育作业前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公示为确保质量,施工全部采取了专业队作业方式。

2、加强检查督查。县林业局不定期到相关乡镇开展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找准症结并落实整改措施。各乡镇林业站在森林抚育期间跟班作业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县林业局确定专人每月向省、市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上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3、严格验收标准。各乡镇林业站分别负责本乡镇森林抚育的自查验收工作。其中4月中旬开展春季检查,9月上旬开展秋季验收。9月中旬,县林业局在各乡镇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为全县森林抚育面积的1%)。检查组采取内业检查和外业调查相结合的法,严格对照作业设计现场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抚育质量合格,达到预期效果。

三、取得的工作成效

一是提升了森林质量,改善了生态环境,进一步释放了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青壮劳力外出务工日益增多,从事林业生产经营的劳动力越来越少,导致大部分森林处于自然生长状态,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不高。实施森林抚育补贴工程对森林质量提高和生态防护效益提升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二是有利于发展和壮大当地林业主导产业,增强产业优势。三是促进了社会和地方经济发展。对林农个人所有的森林抚育实施补贴,使林农在经营森林的同时,直接增加了收入,从而助推了乡村振兴。

四、资金使用管理

我县森林抚育补贴资金按照《安徽省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实行报账制。项目资金由县财政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县林业主管部门根据项目验收情况向县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补贴资金。目前直接资金尚未兑现,等年底与其他造林项目资金一并兑现给实施单位或林农个人。项目规划设计、检查验收以及档案管理等间接费用与暂由林业主管部门垫付,待省级核查验收合格后再予以兑现。

五、存在问题与建议

就我县而言,影响和制约森林抚育工作的主要问题:一是劳动力短缺。近年来,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部份外出打工或经商,文化水平较高或有一技之长的更是不愿意从事林业生产劳动。实施森林抚育工作机械化程度很低,主要靠手工劳作,劳动强度大,留在当地劳动力还有一部分不愿意投身森林抚育工作。因此,劳动力紧张是森林抚育工作的一个主要制约因素。二是资金不足。由于舒城县属于国家级贫困县,农村集体经济较弱,缺乏资金用于森林抚育管理工作。目前,农村劳动力每日报酬接近150元/天,保守计算每亩抚育需要三个工日,即每亩抚育成本需要450元左右。国家对森林抚育虽有补贴,但目前标准显然偏低。因此,实施森林抚育,提升森林质量,资金不足也是一大制约因素。三实施主体的积极性不高。森林抚育实施工作主要依靠乡镇政府特别是村委会组织落实。基层工作经费少,镇村干部认为多干多贴钱,得不偿失,因此工作热情不高,推动力度不大。为此,建议提高单位面积森林抚育补贴标准,同时压缩抚育面积,不能盲目追求规模,做到抚育一块,成林一块,充分发挥抚育的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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