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万佛湖管委:
为推深做实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加快我县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建设步伐,切实提高林业治理能力,完善林业治理体系,切实打造舒城绿色生态屏障,现就做好当前各级林长巡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林区域
以林区责任区为单位,对所辖区域开展巡林工作,严格按照林长制工作有关制度,全面落实各级林长巡护责任。
二、巡林时间
本次巡林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三、巡林内容
按照《安徽省林长制条例》和《舒城县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方案》规定的林长职责,对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制定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的指导意见》(林办发〔2020〕94号)和安徽省林业局印发的《安徽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的实施意见》(林法〔2021〕80号)对非法占用林地案件中“责令需限期一年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以及盗伐、滥伐林木案件中“补种林木”的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以来行政案件中尚未整改到位及2022年林业行政处罚中涉及必须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或补种林木的案件筛选出来,列为本次巡林工作重点内容。请各级林长特别是镇村级林长对照附件清单,有针对性开展巡林工作,强化督查督促,确保巡林工作取得实效。
四、巡林要求。
各地林长办要配合林长开展巡林工作,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及时报送林长巡林有关工作信息,及时总结林长制改革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各地督查落实情况于2022年12月上旬书面报县林长办,各地落实情况纳入2022年度县政府对各地林长制工作考核指标。
联系人:占华; 联系电话:0564-8568929 QQ邮箱:740128737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度需整改到位及需恢复植被与补种林木情况汇总表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