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林长办〔2022〕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万佛湖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野生动植物是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重要纽带,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当前正值候鸟迁徙时节,是野生动物保护的关健时期。为切实加强我县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现就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植保护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野生动植物资源对于维护生态平衡和生态安全,改善自然环境,控制疫病传播等方面的重大意义。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万佛湖、万佛山、仙女寨等自然保护地以及有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分布的地区,要切实将野生动植物保护责任落实到山头和地块,明确管护主体和责任人员,形成保护工作常态,提升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水平。
二、加强宣传,提高全民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各单位要以“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活动为载体,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标语条幅、宣传手册、告知书、提示单函、宣传车、电子屏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宣传非法采集采挖、滥捕滥猎、收购运输、交易购买、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树立良好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文明形象。做到交通要道口、人员密集区有固定醒目宣传台或宣传标牌,进山入口有警示提醒标语。
三、强化巡查巡护,加强野生动植物疫情疫病监测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勤监测、早发现、严控制”的原则,加强对辖区内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巡护检查,密切关注陆生野生动物活动情况、野生植物生长情况,重点做好非洲猪瘟、加拿大一枝黄花等疫情监测工作。要充分利用生态护林员开展野生动植物监测巡查巡护,及时发现和报告野生动植物活动和生长的异常情况,快速准确上报有关信息,为及时、安全、有效防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打好基础。
四、加大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破坏野生动植物违犯罪法活动。各地要依法加强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林业等部门对辖区内农(集)贸市场、花卉市场、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非法采挖、售卖兰草、映山红等破坏野生植物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对候鸟迁飞地、停歇地和农贸市场、酒楼食市进行重点排查,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的,及时报县直相关部门查处,有效打击各种破坏野生动植物生长和栖息环境的不法行为。
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是林长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地应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县林长制办公室将结合林长制考核进行专项督查。
附件:野生动植物保护常用宣传标语。
舒城县林长制办公室
2022年11月23日
野生动植物保护常用宣传标语
1、禁食野生动物,不购买野生动植物制品,坚决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
2、保护身边野生动植物,为TA们营造安全和谐的栖息环境,共同建设绿色家园;
3、坚决打击非法猎捕、贩卖、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4、拒食野生动物光荣,乱食野生动物可耻;
5、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共参与,同享社会和谐生态文明共受益;
6、同在一个蓝天下,和谐相处,保护野生动植物,人人有责;
7、保护野生动植物,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8、保护野生动植物,维护生态安全;
9、动物是人类亲密的朋友,人类是动物信赖的伙伴;
10、森林是地球之“肺”,湿地是地球之“肾”,野生动物是人类之“友”;
11、劝君莫打枝头鸟,子在巢中望母归;
12、保护环境,保护自然,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13、不要让我们的孩子只能在博物馆里才见到今天的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