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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林业局2023年2月1日至2月28日行政处罚结果

发布时间:2023-03-02 10:40 信息来源:舒城县林业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序号 立案时间 违法行为人(单位) 案由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结果 履行期限 执行情况
违法行为人 违法行为单位
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1 2023.2.15 安徽天子峰旅游公司 2021年9月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在舒城县舒茶镇山埠村黄永庵组境内占用林地修建林区道路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林业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七十三条第一款 2023.2.20 舒林罚字【2023】4号 1.责令限期恢复原状(一年);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6718.4元0.5倍罚款,共计8359.2元 执行中
2 2023.2.10 庐镇姚嘴村民委员会  2021年9月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在舒城县舒茶镇山埠村黄永庵组境内占用林地修建林区道路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林业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七十三条第一款 2023.2.24 舒林罚字【2023】5号 1.责令限期恢复原状(一年);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32725元2倍罚款,共计65450元 执行中
3 2023.2.8 韩涛 2023年1月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在舒城县万佛湖长岗村占用林地修建房屋,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林业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七十三条第一款 2023.2.13 舒林罚字【2023】7号 1.责令限期恢复原状(一年);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5868元0.5倍罚款,共计2934元。 执行中
4 2023.2.10 陶帮伦 2020年7月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在舒城县张母桥林业村占用林地修建房屋,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林业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七十三条第一款 2023.2.13 舒林罚字【2023】8号 1.责令限期恢复原状(一年);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2574元0.5倍罚款,共计1287元。 执行中
5 2023.2.10 城关镇盛庄村民委员会 2021年3-4月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在没有办理采伐证的情况下滥伐城关镇盛庄村柳树组林木 林业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七十六条第二款 2023.2.14 舒林罚字【2023】2号 1.责令一年内补种滥伐株数1倍的林木45株;2.并处滥伐林木价值4倍的罚款,共计2520元 执行中
6 2023.2.10 陈吉胜 2021年11月至2022年11月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在没有办理采伐证的情况下滥伐舒茶镇梅心驿村山岗组林木 林业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七十六条第二款 2023.2.14 舒林罚字【2023】3号 1.责令一年内补种滥伐株数1倍的林木74株;2.并处滥伐林木价值4倍的罚款,共计3084元 执行中
7 2023.2.17 蒋业银 2022年1月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在没有办理采伐证的情况下滥伐五显石关瓦岭组林木 林业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七十六条第二款 2023.2.27 舒林罚字【2023】10号 1.责令一年内补种滥伐株数1倍的林木30株;2.并处滥伐林木价值4倍的罚款,共计2280元 执行中
8 2023.2.18 刘尔远  2022年1月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在没有办理采伐证的情况下滥伐高峰高阳村朱湾组林木 林业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七十六条第二款 2023.2.28 舒林罚字【2023】11号 1.责令一年内补种滥伐株数1倍的林木53株;2.并处滥伐林木价值4倍的罚款,共计5320元 执行中
9 2023.2.19 王平平 2021年4月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在舒城县干汊河严冲村占用林地堆放表土,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林业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七十三条第一款 2023.2.28 舒林罚字【2023】12号 1.责令限期恢复原状(一年)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80460元2倍的罚款,计160920元。 执行中
10 2023.2.19 史耀辉 2021年4月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在舒城县阙店阴洼村村占用林地修建林区便道,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林业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七十三条第一款 2023.2.28 舒林罚字【2023】13号 1.责令限期恢复原状(一年)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36840元1倍的罚款,计36840元。 执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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