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开发区)林业站、财政所(分局):
报来劳务报酬发放核实清册经审核同意。根据舒城县林业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人社局《关于开展2022年生态护林员绩效考核和2023年生态护林员续聘选聘工作的通知》(舒林〔2023〕11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将2023年第一季度生态护林员劳务报酬拨付给你们,请各乡镇林业站、财政所在3月25日前通过县级惠农资金发放“一卡通”平台,完成信息录入上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舒城县2023年第一季度生态护林员劳务报酬拨付情况统计表
舒城县林业局 舒城县财政局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