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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林业局2023年5月1日至5月31日行政处罚结果

发布时间:2023-06-01 19:12 信息来源:舒城县林业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序号 立案时间 违法行为人(单位) 案由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结果 履行期限 执行情况
违法行为人 违法行为单位
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1 2023.5.17   汤池刘河村民委员会   2021年9月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在舒城县村汤池刘河村占用林地建房及道路,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林业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七十三条第一款 2023.5.21 舒林罚字【2023】38号 1.责令限期恢复原状(一年)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2768元0.5倍的罚款,计元6384元。   执行中
2 2023.5.17   安徽华溪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在舒城县南港花园村建钢构房及道路硬化,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林业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七十三条第一款 2023.5.25 舒林罚字【2023】39号 1.责令限期恢复原状(一年)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40534.2元0.5倍的罚款,计20267.1元。   执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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