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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林业局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行政处罚结果

发布时间:2023-07-03 08:34 信息来源:舒城县林业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序号 立案时间 违法行为人(单位) 案由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结果 履行期限 执行情况
违法行为人 违法行为单位
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1 2023.6.12 张忠     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在舒城县庐镇张冲村修建公墓,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林业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七十三条第一款 2023.6.20 舒林罚字【2023】40号 1.责令限期恢复原状(一年)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4698元0.5倍的罚款,计2349元。   执行中
2 2023.6.14   枫雅水韵旅游公司   2023年2月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在舒城县干汊河镇九龙塘修建旅游设施,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林业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七十三条第一款 2023.6.20 舒林罚字【2023】41号 1.责令限期恢复原状(一年)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44370元0.5倍的罚款,计22185元。   执行中
 3 2023.6.15 安代兵     2023年5月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在舒城县干汊河镇九龙塘修建防火器械库,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林业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七十三条第一款 2023.6.20 舒林罚字【2023】42号 1.责令限期恢复原状(一年)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7790元0.5倍的罚款,计8895元。   执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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