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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城县林业局赋予乡镇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下放的权力目录)

    发布时间:2025-01-05 11:32 信息来源:舒城县林业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附件1

    杭埠镇承接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清单目录

    序号

    原县级
    实施部门

    权力类型

    事项名称

    备注

    1

    县林业局

    行政许可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县属国有林场除外

    2

    县林业局

    行政处罚

    对在景物、设施上刻划、涂污或者在风景名胜区内乱扔垃圾的处罚

     

    3

    县林业局

    行政处罚

    对盗伐、滥伐林木的处罚

     

    4

    县林业局

    行政处罚

    对收购、加工、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的林木的处罚

     

    5

    县林业局

    行政处罚

    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在临时使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或者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未恢复植被或者县林业局生产条件的处罚

     

    6

    县林业局

    行政处罚

    对擅自开垦、围垦、填埋等改变湿地用途以及擅自开垦、围垦、填埋、采砂、取土等占用湿地的处罚

    对开(围)垦、填埋自然湿地的处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第五十四条

    7

    县林业局

    行政处罚

    对刻划、钉钉、攀树、折枝、悬挂物品或者以古树名木为支撑物的处罚

    黄山、九华山等风景名胜区除外

    8

    县林业局

    行政处罚

    对在距离古树名木树冠垂直投影5米范围内取土、采石、挖砂、烧火、排烟以及堆放和倾倒有毒有害物品的处罚

    黄山、九华山等风景名胜区除外

    9

    县林业局

    行政处罚

    对古树名木剥损树皮、掘根的处罚

    黄山、九华山等风景名胜区除外

    10

    县林业局

    行政处罚

    对森林防火区内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处罚

     

    11

    县林业局

    行政处罚

    对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处罚

     


    附件2

    干汊河镇承接部分县级审批执法事项清单目录

    序号

    原县级
    实施部门

    权力类型

    事项名称

    备注

    1

    县林业局

    行政许可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县属国有林场除外

    2

    县林业局

    行政处罚

    对个人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的处罚

     

    3

    县林业局

    行政处罚

    对擅自进行影响风景名胜区生态和景观活动的处罚

     

    4

    县林业局

    行政处罚

    对在景物、设施上刻划、涂污或者在风景名胜区内乱扔垃圾的处罚

     

    5

    县林业局

    行政处罚

    对盗伐、滥伐林木的处罚

     

    6

    县林业局

    行政处罚

    对收购、加工、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的林木的处罚

     

    7

    县林业局

    行政处罚

    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在临时使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或者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未恢复植被或者县林业局生产条件的处罚

     

    8

    县林业局

    行政处罚

    对擅自开垦、围垦、填埋等改变湿地用途以及擅自开垦、围垦、填埋、采砂、取土等占用湿地的处罚

    对开(围)垦、填埋自然湿地的处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第五十四条

    9

    县林业局

    行政处罚

    对刻划、钉钉、攀树、折枝、悬挂物品或者以古树名木为支撑物的处罚

    黄山、九华山等风景名胜区除外

    10

    县林业局

    行政处罚

    对在距离古树名木树冠垂直投影5米范围内取土、采石、挖砂、烧火、排烟以及堆放和倾倒有毒有害物品的处罚

    黄山、九华山等风景名胜区除外

    11

    县林业局

    行政处罚

    对古树名木剥损树皮、掘根的处罚

    黄山、九华山等风景名胜区除外

    12

    县林业局

    行政处罚

    对森林防火区内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处罚

     

    13

    县林业局

    行政处罚

    对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处罚

     


    附件3

    其他乡镇承接部分县级审批执法事项清单

    序号

    原县级
    实施部门

    权力类型

    事项名称

    备注

    1

    县林业局

    行政许可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县属国有林场除外

    2

    县林业局

    行政处罚

    对在景物、设施上刻划、涂污或者在风景名胜区内乱扔垃圾的处罚

     

    3

    县林业局

    行政处罚

    对盗伐、滥伐林木的处罚

     

    4

    县林业局

    行政处罚

    对收购、加工、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的林木的处罚

     

    5

    县林业局

    行政处罚

    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在临时使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或者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未恢复植被或者县林业局生产条件的处罚

     

    6

    县林业局

    行政处罚

    对擅自开垦、围垦、填埋等改变湿地用途以及擅自开垦、围垦、填埋、采砂、取土等占用湿地的处罚

    对开(围)垦、填埋自然湿地的处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第五十四条

    7

    县林业局

    行政处罚

    对刻划、钉钉、攀树、折枝、悬挂物品或者以古树名木为支撑物的处罚

    黄山、九华山等风景名胜区除外

    8

    县林业局

    行政处罚

    对在距离古树名木树冠垂直投影5米范围内取土、采石、挖砂、烧火、排烟以及堆放和倾倒有毒有害物品的处罚

    黄山、九华山等风景名胜区除外

    9

    县林业局

    行政处罚

    对古树名木剥损树皮、掘根的处罚

    黄山、九华山等风景名胜区除外

    10

    县林业局

    行政处罚

    对森林防火区内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处罚

     

    11

    县林业局

    行政处罚

    对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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